证券代码:301328 证券简称:维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5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维峰电子(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
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董事会工
作的衔接性及连续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通知方式及时限
的要求,于当日以电话、口头的方式发出。
经董事会全体成员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李文化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的董
事 5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5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
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全
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李文化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该议案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第三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
任委员(召集人),任期三年,自该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召集人) 专门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 谭旭明 谭旭明、李睿鑫、刘斌
提名委员会 刘斌 李文化、刘斌、谭旭明
薪酬委员会 谭旭明 李文化、刘斌、谭旭明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李文化 李文化、李睿鑫、刘斌
上述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
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及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
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李文化先生担任公
司总经理、刘雨田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该议案经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一致同意
聘任赵世志先生、谢先国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戴喜燕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任期三年,自该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一次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王家琪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该
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蒋奔先生担任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该议案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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