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0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在2025年11月6日以通讯方
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11月11日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陈梅芳女士、林明彦先生、高启全先
生、王永翠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陈梅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关联董事林明彦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充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山沪利微电有限公司(下称“沪利微电”)生
产经营及长远发展需求,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议,同意沪利微电以
不超过 9,500 万元的价格,向关联方昆山先创电子有限公司(下称“先创电子”)
购买其位于昆山综合保税区的生产用厂房(房屋建筑面积为 47,231.43 m2,土地
使用权面积为 26,800.00 m2)。
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价格范围内,全权负责上述资产购买的具体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参考第三方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与先创电子就交易价格等细节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进行充分协商,交易的最终价格以相关有权部门登记、备案或核准的结果为准;
拟定并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及配套法律文件,办理资产过户、权属变更等后续手续;
以及根据实际情况对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合理调整。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
《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2025年11月12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