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509 证券简称:同惠电子 公告编号:2025-101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
了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
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
号:2025-031)。
册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致同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党小民先生(项目合伙人)、陈
英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内部工作调整原因,为更
好的完成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现指派党小民先生(项目合伙人)、董兴改先生
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二、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董兴改先生,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董兴改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董兴改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 2025 年度审计签字
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