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8 证券简称:雪迪龙 公告号:2025-053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合资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合资公司增资扩股优
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放弃合资公司北京同创高精尖科学仪器创
新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资公司增资概述
北京同创高精尖科学仪器创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中心”或“合资公
司”)为公司的合资公司,公司持有其 30.7692%股权。近日,公司收到创新中
心拟增加注册资本并引进投资者的相关通知,创新中心拟新增注册资本 5,500 万
元,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新投资方,其中北京京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认缴新
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 万元,北京中关村科学城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拟认缴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北京京仪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认缴
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公司拟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创新中
心本次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6,5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12,000 万元,
公司对创新中心的持股比例将由 30.7692%下降至 16.6667%,创新中心仍为公司
的参股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放弃合资公司增资扩股
优先认缴出资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拟增资方基本情况
(一)拟增资方一
仪器仪表、环保仪器及设备、能源系统产品、应用软件、机械电器设备、建筑材
料;劳务派遣;设计、销售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设备、电力电子产品、光电子产
品、仪器仪表、环保仪器及设备、能源系统产品、应用软件、机械电器设备、建
筑材料;计算机系统服务;投资及投资管理;房屋租赁;设备租赁;物业管理。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京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拟增资方二
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
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下期出资时间为2024年12
月31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存在关联关系。经核查,北京中关村科学城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增资方三
统设备、电力电子产品及装置、能源产品及系统、科学仪器、环保产品及设备、
光电子产品及设备、机械产品及设备、电器产品及设备、智能电网设备及系统、
物联网产品及系统、应用软件;设备租赁;物业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核查,北京京仪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增资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所使用期限到2027年2月26日)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
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
业形象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单位:万元
增资前 增资后(拟)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股权比例 认缴出资额 股权比例
北京京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3,000 25%
北京中关村科学城科技投资合伙
- - 2,000 16.67%
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卓立汉光仪器有限公司 2,000 30.7692% 2,000 16.67%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0 30.7692% 2,000 16.67%
水木未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000 30.7692% 2,000 16.67%
北京聚睿众邦科技有限公司 500 7.6923% 500 4.17%
北京京仪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500 4.17%
合计 6,500 100% 12,000 100%
执行人。
四、放弃权利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创新中心本次增资的交易价格基于创新中心当前发展阶段、未来发展潜力等
诸多因素,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定价方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相关方
甲方:北京同创高精尖科学仪器创新有限公司
乙方一:北京京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二:北京中关村科学城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三:北京京仪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一:北京卓立汉光仪器有限公司
丙方二:水木未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三: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四:北京聚睿众邦科技有限公司
以上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合称“乙方”;丙方一、丙方二、丙方三、丙
方四合称“丙方”,甲方、乙方及丙方以下合称“各方”,单独称为“一方”。
(二)增资
甲方希望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引进投资者进行增资;甲方、丙方同意乙方以
人民币 5,500 万元增资甲方,认缴甲方新增注册资本 5,500 万元。
本次增资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500 万元(大写:陆仟伍佰万元整)。
本次增资后甲方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大写:壹亿贰仟万元整)。
各方同意按照每元注册资本 1 元的价格,对北京市高端科学仪器技术创新中
心的法人实体甲方进行增资。丙方同意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乙方同意以
货币资金人民币 5,500 万元(大写:伍仟伍佰万元整)(简称“出资款”)认购
甲方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5,500 万元(大写:伍仟伍佰万元整),将占甲方本次
增资后注册资本的 45.84%,其中:
乙方 1 认缴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 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
乙方 2 认缴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大写:贰仟万元整);
乙方 3 认缴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
(三)甲方增资后的股权结构
股东 认缴出资金额(万元) 股权比例
北京京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000 25%
北京中关村科学城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北京卓立汉光仪器有限公司 2,000 16.67%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0 16.67%
水木未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000 16.67%
北京聚睿众邦科技有限公司 500 4.17%
北京京仪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0 4.17%
合计 12,000 100%
(四)本次增资采用分期出资的形式,乙方将增资款分二期出资至甲方,两
期出资比例分别为 20%、80%,丙方同步按比例分二期实缴出资至甲方。
六、本次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创新中心拟新增注册资本 5,500 万元,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新投资方,有
利于创新中心未来经营发展。基于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因素考虑,公司
决定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创新中心本次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将由
人民币 6,5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12,000 万元,公司对创新中心的持股比例将由
报表范围变更,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七、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 7 票同意、
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放弃合资公司北京同创高精尖科学仪器创新有限公司增
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放弃合资公司增资扩股
优先认缴出资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风险提示
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等原因导致增资方案实施进度缓慢
或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门的审批意见为准。
业政策、产品研发、运营管理以及市场环境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存在一定的市场
风险及经营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