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表明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
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北京市春立正達醫療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Chunlizhengda Medical Instruments Co., Ltd. *
(於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成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代 號: 1858)
須予披露交易
(I)認購上海浦東發展銀 行(海淀園支行)的結構性存款產品
(II)認購北京銀行(大興支行)的結構性存款產品
(III)認購北京銀行(方莊支行)的結構性存款產品
認購該等結構性存款產品
茲 提 述 本 公 司 日 期 為2025年3月31日 的 公 告(「該 公 告」),內 容 有 關(其 中 包 括)
本 公 司 認 購 北 京 銀 行(方 莊 支 行)及 北 京 銀 行(大 興 支 行)的 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
誠 如 該 公 告 所 披 露,於2025年3月31日 ,本 公 司 訂 立(i)北 京 銀 行(大 興 支 行)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協 議,同 意 使 用 其 來 自A股 公 開 發 行 的 臨 時 閒 置 募 集 資 金 認 購 北 京
銀 行(大 興 支 行)的 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總 金 額 為 人 民 幣320百 萬 元 ; 及(ii)北 京 銀
行(方 莊 支 行)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協 議,同 意 使 用 其 內 部 資 源 認 購 北 京 銀 行(方 莊
支 行)的 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總 金 額 為 人 民 幣290百 萬 元 。於2025年9月26日,本 公
司 訂 立 上 海 浦 東 發 展 銀 行(海 淀 園 支 行)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協 議 ,同 意 使 用 其 內
部資源認購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的結構性存款產品,總金額為人民幣85百萬元 。
此三份協議包括北京銀行(大興支行)結構性存款產品協議,北京銀行(方莊支行)
結構性存款產品協議及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海淀園支行)結構性存款產品協議 ,
於本公告日 期 前 已 全 部 贖 回 。
–1–
於2025年11月11日,本 公 司 訂 立(i)北 京 銀 行(大 興 支 行)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協 議1,
同 意 使 用 其 來 自A股 公 開 發 行 的 臨 時 閒 置 募 集 資 金 認 購 北 京 銀 行(大 興 支 行)的
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總 金 額 為 人 民 幣290百 萬 元 ;(ii)北 京 銀 行(方 莊 支 行)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協 議1,同 意 使 用 其 來 自A股 公 開 發 行 的 臨 時 閒 置 募 集 資 金 認 購 北 京
銀 行(方 莊 支 行)的 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總 金 額 為 人 民 幣210百 萬 元 ; 及(iii)北 京 銀
行(方莊支行)結構性存款產品協議2,同意使用其內部資源認購北京銀行(方莊
支行)的結構 性 存 款 產 品 ,總 金 額 為 人 民 幣290百 萬 元 。
上市規則之涵義
由 於 上 海 浦 東 發 展 銀 行(海 淀 園 支 行)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協 議、北 京 銀 行(大 興 支
行)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協 議 及 北 京 銀 行(方 莊 支 行)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協 議 項 下 交 易
的適用百分比率(按上市規則第14.07條所界定)合共超過5%但低於25% ,因此,
根 據 上 市 規 則 第14章,該 等 交 易 構 成 本 公 司 之 須 予 披 露 交 易 ,並 須 遵 守 申 報 及
公告規定 ,惟獲豁免遵守股東批准規定 。此三份協議包括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海
淀 園 支 行)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協 議 、北 京 銀 行(大 興 支 行)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協 議 及
北京銀行(方 莊 支 行)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協 議 ,於 本 公 告 日 期 前 已 全 部 贖 回 。
於 本 公 告 日 ,由 於 北 京 銀 行(大 興 支 行)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協 議1、北 京 銀 行(方 莊
支 行)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協 議1及 北 京 銀 行(方 莊 支 行)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協 議2項 下
交易的適用百分比率(按上市規則第14.07條所界定)合共超過5%但低於25%,因
此,根 據 上 市 規 則 第14章 ,該 等 交 易 構 成 本 公 司 之 須 予 披 露 交 易 ,並 須 遵 守 申
報 及公告規定 ,惟 獲 豁 免 遵 守 股 東 批 准 規 定 。
緒言
於2025年9月26日 ,本 公 司 訂 立 上 海 浦 東 發 展 銀 行(海 淀 園 支 行)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協議 ,同意使用其內部資源認購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的結構性存款產品,總金
額為人民幣85百萬元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海淀園支行)結構性存款產品協議於
本公告日期前 已 贖 回 。
–2–
於2025年11月11日,本 公 司 訂 立(i)北 京 銀 行(大 興 支 行)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協 議1,
同 意 使 用 其 來 自A股 公 開 發 行 的 臨 時 閒 置 募 集 資 金 認 購 北 京 銀 行(大 興 支 行)的
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總 金 額 為 人 民 幣290百 萬 元 ;(ii)北 京 銀 行(方 莊 支 行)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協 議1,同 意 使 用 其 來 自A股 公 開 發 行 的 臨 時 閒 置 募 集 資 金 認 購 北 京
銀 行(方 莊 支 行)的 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總 金 額 為 人 民 幣210百 萬 元 ; 及(iii)北 京 銀
行(方莊支行)結構性存款產品協議2,同意使用其內部資源認購北京銀行(方莊
支行)的結構 性 存 款 產 品 ,總 金 額 為 人 民 幣290百 萬 元 。
上 海 浦 東 發 展 銀 行(海 淀 園 支 行)結構性存款產品協議
日期: 2025年9月26日
訂約方: (1) 本公 司 ; 及
(2) 上海 浦 東 發 展 銀 行(海 淀 園 支 行)
產品類別: 結構性存款
產品的投資收 益 類 型 : 保本浮動收益
本金金額: 人 民 幣85百 萬 元
產品期限: 2025年10月9日 至2025年10月31日 共22日
掛鈎標的: 歐 元 兌 美 元 匯 率 ,於 彭 博 網 站「BFIX」頁 面 上 所 公
佈 、四捨五入至小數點後四位的歐元兌美元匯率定
價
觀察日: 2025年10月28日
–3–
預期年化收 益 率 : 本 產 品 保 本 收 益 率 為 0.70%, 浮 動 收 益 率 為 0%或
率)。中 檔 收 益 率 等 於 保 本 收 益 率 加 中 檔 浮 動 收 益
率,高檔收益率等於保本收益率加高檔浮動收益率。
期 初 價 格 為2025年10月10日 北 京 時 間14時 正 的 掛 鈎
標 的 價 格,上 限 價 格 為「期 初 價 格×104.23%」,下 限
價 格 為「期 初 價 格× 95.59%」,觀 察 價 格 為 於 觀 察 日
北 京 時 間14時 正 的 掛 鈎 標 的 價 格。如 果 觀 察 價 格 小
於下限價格,兌付保本收益率; 如果觀察價格大於
或等於下限價格且小於上限價格,兌付中檔收益率;
如 果 觀 察 價 格 大 於 或 等 於 上 限 價 格,兌 付 高 檔 收益
率。
收益計算規 則 : 本 金 金 額×(保 本 收 益 率 + 浮 動 收 益 率)×計 息 天
數/360,實 際 收 益 按 單 利 計 算 ; 計 息 天 數 = 自 收 益
計 算 日 起 至 到 期 日 止 期 間 的 天 數,即 整 年 數× 360
+整月數× 30 +剩餘天數(含起始日 ,不含到期日)
終止及贖回 : 上 海 浦 東 發 展 銀 行(海 淀 園 支 行)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協議須在議定期間履行,本公司無權提前終止或贖
回 。上 海 浦 東 發 展 銀 行(海 淀 園 支 行)有 權 根 據 實 際
投資情況提前終止本產品,無需另行通知本公司 ,
惟應於提前終止日前兩個工作日內,透過其支行 、
網站或其他方式發佈信息公告。
–4–
北 京 銀 行(大 興 支 行)結 構 性 存款產品協議1
北京銀行(大 興 支 行)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協 議1之 主 要 條 款 載 列 如 下 :
日期: 2025年11月11日
訂約方: (1) 本公司;及
(2) 北 京 銀 行(大 興 支 行)
產 品類別: 結構性存款
產 品的投資收 益 類 型 : 保本浮動收益
本 金金額: 人 民 幣290百 萬 元
產品期限: 2025年11月13日 至2026年5月18日 共186日
掛鈎標的及預 期 年 化 掛 鈎 指 標 : 彭 博 外 匯 定 價BFIX所 定 的 歐 元 兌 美 元
收益率: 匯率
初 始 價 格 : 於 2025 年 11 月 13 日 彭 博 網 站「EUR
CURNCY BFIX」公 佈 的 下 午 3 時 正(東 京 時 間)歐 元
兌美元中間匯率
觀 察 價 格 : 於 2026 年 5 月 14 日 彭 博 網 站「EUR
CURNCY BFIX」公 佈 的 下 午 3 時 正(東 京 時 間)歐 元
兌美元中間匯率
年 化 收 益 率 :1.20%或1.90%
收益計算規 則 : 本 金 金 額×實 際 年 化 收 益 率×實 際 投 資 天 數/365
–5–
終止及贖回 : 北 京 銀 行(大 興 支 行)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協 議1須 在 議
定 期 間 履 行,本 公 司 無 權 提 前 終 止 或 贖 回。倘 出 現
不可抗力事件,北京銀行(大興支行)有權提前終止。
北 京 銀 行(方 莊 支 行)結 構 性 存款產品協議1
北京銀行(方 莊 支 行)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協 議1之 主 要 條 款 載 列 如 下 :
日期: 2025年11月11日
訂約方: (1) 本公司;及
(2) 北 京 銀 行(方 莊 支 行)
產 品類別: 結構性存款
產 品的投資收 益 類 型 : 保本浮動收益
本 金金額: 人 民 幣210百 萬 元
產品期限: 2025年11月13日 至2026年5月18日 共186日
掛鈎標的及預 期 年 化 掛 鈎 指 標 : 彭 博 外 匯 定 價BFIX所 定 的 歐 元 兌 美 元
收益率: 匯率
初 始 價 格 : 於 2025 年 11 月 13 日 彭 博 網 站「EUR
CURNCY BFIX」公 佈 的 下 午 3 時 正(東 京 時 間)歐 元
兌美元中間匯率
觀 察 價 格 : 於 2026 年 5 月 14 日 彭 博 網 站「EUR
CURNCY BFIX」公 佈 的 下 午 3 時 正(東 京 時 間)歐 元
兌美元中間匯率
年 化 收 益 率 :1.20%或1.90%
–6–
收益計算規 則 : 本 金 金 額×實 際 年 化 收 益 率×實 際 投 資 天 數/365
終止及贖回 : 北 京 銀 行(方 莊 支 行)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協 議1須 在 議
定 期 間 履 行,本 公 司 無 權 提 前 終 止 或 贖 回。倘 出 現
不可抗力事件,北京銀行(方莊支行)有權提前終止。
北 京 銀 行(方 莊 支 行)結 構 性 存款產品協議2
日期: 2025年11月11日
訂約方: (1) 本公 司 ; 及
(2) 北京 銀 行(方 莊 支 行)
產品類別: 結構性存款
產品的投資收 益 類 型 : 保本浮動收益
本金金額: 人 民 幣290百 萬 元
產品期限: 2025年11月13日 至2026年5月18日 共186日
掛鈎標的及 預 期 年 化 掛 鈎 指 標 : 彭 博 外 匯 定 價BFIX所 定 的 歐 元 兌 美 元
收益率: 匯率
初 始 價 格 : 於 2025 年 11 月 13 日 彭 博 網 站「EUR
CURNCY BFIX」公 佈 的 下 午 3 時 正(東 京 時 間)歐 元
兌美元中間匯率
觀 察 價 格 : 於 2026 年 5 月 14 日 彭 博 網 站「EUR
CURNCY BFIX」公 佈 的 下 午 3 時 正(東 京 時 間)歐 元
兌美元中間匯率
年 化 收 益 率 :1.20%或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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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計算規 則 : 本 金 金 額×實 際 年 化 收 益 率×實 際 投 資 天 數/365
終止及贖回 : 北 京 銀 行(方 莊 支 行)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協 議2須 在 議
定 期 間 履 行,本 公 司 無 權 提 前 終 止 或 贖 回。倘 出 現
不可抗力事件,北京銀行(方莊支行)有權提前終止。
訂 立 該 等 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協 議的理由及裨益
本 公 司 通 過 合 理 有 效 地 利 用 部 分 其 來 自A股 公 開 發 行 的 臨 時 閒 置 資 金 分 別 認 購
該等結構性存款產品協議 ,此有利於提高本集團的整體資金收益,這與本公司
保 障 資 金 安 全 及 確 保 流 動 性 的 核 心 目 標 一 致。預 計 與 上 述 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預
期 回 報 有 關 的 風 險 因 素 影 響 為 低 ,而 本 集 團 可 獲 得 較 中 國 的 商 業 銀 行 定 期 存
款更高的回 報 。
所有董事認為 ,上述該等結構性存款產品協議分別按一般商業條款訂立,屬公
平合理,且符 合 本 公 司 及 其 股 東 的 整 體 利 益 。
訂約方資料
本公司主要於中國從事研發 、生產及銷售植入性骨科醫療器械。其產品包括關
節 假 體 產 品、脊 柱 內 固 定 產 品、運 動 醫 學 產 品 、齒 科 產 品 及 富 血 小 板 血 漿 產 品
等。
上 海 浦 東 發 展 銀 行 為 一 間 中 國 持 牌 銀 行 及 根 據 中 國 法 律 成 立 的 股 份 制 公 司,
在 中 國 提 供 企 業 及 個 人 銀 行 業 務、資 金 業 務 、融 資 租 賃 、資 產 管 理 及 其 他 金 融
服 務。其 股 份 在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股 份 代 號 :600000)。上 海 浦 東 發 展 銀 行
(海淀園支行)為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的一間分支機構 。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
據董事所深知 、盡悉及確信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為獨立於
本公司及其 關 連 人 士 之 第 三 方 。
–8–
北 京 銀 行 為 一 間 中 國 持 牌 銀 行 及 根 據 中 國 法 律 成 立 的 股 份 制 公 司,在 中 國 提
供 公 司 及 個 人 銀 行 業 務 、資 金 業 務 、融 資 租 賃 、資 產 管 理 及 其 他 金 融 服 務 。其
股 份 在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股 份 代 號 :601169)。北 京 銀 行(大 興 支 行)及 北 京
銀行(方莊支行)為北京銀行的分支機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據董事所深
知 、盡悉及確信 ,北京銀行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為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
之第三方。
代價的釐定基準
董事確認各該等結構性存款產品協議的代價乃經考慮內部資源及╱或來自本
公 司A股 公 開 發 行 的 臨 時 閒 置 資 金 ,分 別 由 本 集 團 與 上 海 浦 東 發 展 銀 行(海 淀
園 支 行)、北 京 銀 行(大 興 支 行)及 北 京 銀 行(方 莊 支 行)各 自 經 公 平 協 商 後 基 於
商業條款釐 定 。
上市規則之涵義
由 於 上 海 浦 東 發 展 銀 行(海 淀 園 支 行)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協 議、北 京 銀 行(大 興 支
行)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協 議 及 北 京 銀 行(方 莊 支 行)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協 議 項 下 交 易
的適用百分比率(按上市規則第14.07條所界定)合共超過5%但低於25% ,因此,
根 據 上 市 規 則 第14章,該 等 交 易 構 成 本 公 司 之 須 予 披 露 交 易 ,並 須 遵 守 申 報 及
公告規定 ,惟獲豁免遵守股東批准規定 。此三份協議包括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海
淀 園 支 行)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協 議 、北 京 銀 行(大 興 支 行)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協 議 及
北京銀行(方 莊 支 行)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協 議 ,於 本 公 告 日 期 前 已 全 部 贖 回 。
於 本 公 告 日 ,由 於 北 京 銀 行(大 興 支 行)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協 議1、北 京 銀 行(方 莊
支 行)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協 議1及 北 京 銀 行(方 莊 支 行)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協 議2項 下
交易的適用百分比率(按上市規則第14.07條所界定)合共超過5%但低於25%,因
此,根 據 上 市 規 則 第14章 ,該 等 交 易 構 成 本 公 司 之 須 予 披 露 交 易 ,並 須 遵 守 申
報 及公告規定 ,惟 獲 豁 免 遵 守 股 東 批 准 規 定 。
–9–
概無董事分別於認購上述該等結構性存款產品協議中擁有重大權益,因此 ,概
無董事須就批准認購上述該等結構性存款產品協議的董事會決議案放棄投票。
鑒 於2025年9月26日 訂 立 的 上 海 浦 東 發 展 銀 行(海 淀 園 支 行)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協
議 項 下 交 易 的 適 用 百 分 比 率 少 於5% ,唯 適 用 百 分 比 率 須 與 產 品 到 期 日 為2025
年10月13日的北京銀行(大興支行)結構性存款產品協議及北京銀行(方莊支行)
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協 議 一 併 計 算 ,合 共 乃 超 過5%但 低 於25% ,本 公 司 在 計 算 本 次
於2025年11月11日 訂 立 的 三 份 協 議 項 下 交 易 的 適 用 百 分 比 率 時,發 現 前 述 的 計
算 缺 失,及 未 在 訂 立 協 議 後 按 上 市 規 則 第14章 的 規 定 及 時 披 露 ,因 此 須 於 本 公
告裡一併披 露 。
為確保本公司持續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的規定,本公司將繼續加強內部控
制管理 ,嚴格控制本公司活動的合規性和風險管理事項的監督,防止類似事件
發 生。具 體 而 言 ,實 施 措 施 包 括(i)即 時 向 審 批 交 易 的 人 員 提 供 培 訓 ;(ii)加 強 財
務部 、證券事務部及公司秘書之間的即時溝通,財務部提供相關資料予公司秘
書 ,公 司 秘 書 可 按 情 況 向 公 司 律 師 諮 詢 ; 及(iii)適 時 向 財 務 部 的 更 替 人 員 就 上
市規則須予披 露 的 交 易 要 求 提 供培 訓 。
釋義
於本公告中 ,除 文 義 另 有 所 指 外 ,下 列 詞 彙 具 有 以 下 涵 義 :
「北京銀行」 指 北京 銀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一 間 中 國 持 牌 銀 行 及
根據 中 國 法 律 成 立 的 股 份 制 公 司 ,其 股 份 在 上
海證 券 交 易 所 上 市(股 份 代 號 :601169)
「董事 會」 指 本公 司 董 事 會
– 10 –
「北京銀行(大 興 支 行)結 指 本 公 司 與 北 京 銀 行(大 興 支 行)於2025年3月31
構性存款產品 協 議」 日 訂 立 的 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協 議 ,據 此 ,本 公 司
同 意 認 購 北 京 銀 行(大 興 支 行)的 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金 額 為 人 民 幣320百 萬 元
「北京銀行(大 興 支 行)結 指 本 公 司 與 北 京 銀 行(大 興 支 行)於2025年11月11
構性存款產品 協 議1」 日 訂 立 的 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協 議 ,據 此 ,本 公 司
同 意 認 購 北 京 銀 行(大 興 支 行)的 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金 額 為 人 民 幣290百 萬 元
「北京銀行(方 莊 支 行)結 指 本 公 司 與 北 京 銀 行(方 莊 支 行)於2025年3月31
構性存款產品 協 議」 日 訂 立 的 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協 議 ,據 此 ,本 公 司
同 意 認 購 北 京 銀 行(方 莊 支 行)的 結 構 性 存 款
產品 ,金 額 為 人 民 幣290百 萬 元
「北 京銀行(方 莊 支 行)結 指 本 公 司 與 北 京 銀 行(方 莊 支 行)於2025年11月11
構性存款產 品 協 議1」 日 訂 立 的 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協 議 ,據 此 ,本 公 司
同 意 認 購 北 京 銀 行(方 莊 支 行)的 結 構 性 存 款
產品 ,金 額 為 人 民 幣210百 萬 元
「北 京銀行(方 莊 支 行)結 指 本 公 司 與 北 京 銀 行(方 莊 支 行)於2025年11月11
構性存款產 品 協 議2」 日 訂 立 的 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協 議 ,據 此 ,本 公 司
同 意 認 購 北 京 銀 行(方 莊 支 行)的 結 構 性 存 款
產品 ,金 額 為 人 民 幣290百 萬 元
「本 公 司」 指 北 京 市 春 立 正 達 醫 療 器 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註 冊 成 立 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其A股 於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科 創 板 上 市 ,其H股
於聯交所主板上市
「關連人士」 指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之涵義
「董 事」 指 本公 司 董 事
「本 集 團」 指 本公司及╱或其附屬公司
「香 港」 指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 11 –
「上市規則」 指 聯交 所 證 券 上 市 規 則
「中 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
「人民 幣」 指 人 民 幣 ,中 國 法 定 貨 幣
「上海浦東發 展 銀 行」 指 上海 浦 東 發 展 銀 行
「上 海浦東發展 銀 行 指 本 公 司 與 上 海 浦 東 發 展 銀 行(海 淀 園 支 行)於
(海淀園支 行)結 構 性 2025年9月26日 訂 立 的 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協 議,
存款產品協 議」 據 此 ,本 公 司 同 意 認 購 上 海 浦 東 發 展 銀 行(海
淀 園 支 行)的 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金 額 為 人 民 幣
「聯 交 所」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該 等結構性 存 款 產 品 協 指 上 海 浦 東 發 展 銀 行(海 淀 園 支 行)結 構 性 存 款
議」 產 品 協 議 、北 京 銀 行(大 興 支 行)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協 議1、北 京 銀 行(方 莊 支 行)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協 議1及 北 京 銀 行(方 莊 支 行)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 協 議2
「%」 指 百分 比
承董事會命
北 京 市 春 立 正 達 醫 療 器 械 股 份 有 限 公司
董事長
史文玲
中國北京,2025年11月11日
截 至 本 公 告 日 期,本 公 司 執 行 董 事 為 史 文 玲 女 士、史 春 寶 先 生、岳 術 俊 女 士 及 解 鳳 寶 先 生 ;
本公司非執行董事為王鑫先生;及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為徐泓女士、黃德盛先生及翁杰先生。
* 僅供識別
–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