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30 证券简称:德众汽车 公告编号:2025-086
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并制定〈董
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水平,推动公司可持续、高
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1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环境、
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以下简称“ESG 委员会”)。
为确保董事会 ESG 委员会的高质量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 ESG 的管理水平,
健全 ESG 管理体系,提升 ESG 管理能力,公司拟制定《董事会环境、社会及治理
(ESG)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工作细则》”)。
根据《工作细则》规定,ESG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会委员由董
事会选举或任命。ESG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由董事会任命。经选举及任命,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ESG 委员会委员组成
如下:
ESG 委员会委员:李延东、易斈播、张铁钢,其中主任委员(召集人)为
李延东。
上述 ESG 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止。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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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