琏升科技: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5次会议会议纪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1 11: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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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5次会议纪要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以邮件和微信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定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 16:3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 5 次会议。
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豁免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限要求。会议主要审议 4 个议案,具体内
容如下:
  一、会议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查候选人任职资格并
向董事会推荐提名王新先生、杨苹女士、王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上述候选
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审查候选人任职资格并向董事会推荐提名陶冶先生、周玮先生、张静全先生为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为止。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第七届董事会拟提名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的相关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
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着谨慎、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现就第七届董事会拟提名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发表如下意见:
员的背景和实际现状,认为本次公司董事的提名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作能力和经验,未发现有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发现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
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有的独立性、资格和能力。
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前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预留授予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相关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着谨慎、实事求是的原则,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 50,000 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人员准确无
误。因此,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激
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因此,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
条件的 8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00,000 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本次可解
除限售 8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因此,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
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 5 次会
议会议纪要》之签署页)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       ————————       ————————
     张静全             李子扬           杨   苹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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