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航空: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1 11: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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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25-068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
                 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09 月 13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
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华夏航空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简称《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将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届满,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 A 股普通股股票。公司于
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4,630,299 股已
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
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约占非交易过户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58)。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根据《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 2 期解锁,
锁定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均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
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权益将依据对
应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分配至持有人。具体如下:
  第一个解锁期: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
之日起的 12 个月后,解锁的权益对应标的股票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
股票总数的 50%。
  第二个解锁期: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
之日起的 24 个月后,解锁的权益对应标的股票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
股票总数的 50%。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一个锁定期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届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考核达成的情况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包括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与个人层面的绩效考
核,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在 2024 年-2025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
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持有人解锁对应批次权益的条件之一,业绩
考核目标具体如下:
                                     营业收入 A(亿元)
  解锁期            考核指标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解锁期        2024 年营业收入           71.00     60.40
第二个解锁期    2024 年与 2025 年累计营业收入    155.00     131.80
  各解锁期考核指标达成情况与对应的公司层面解锁比例如下表所示:
               各解锁期对应的公司层面解锁比例(X)
           A≥Am                     X=100%
          Am>A≥An                   X=A/Am
           A<An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的营业收入。
  若解锁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当期对应权益方
可按比例解锁。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某一个解锁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或未
完全达成,则该解锁期对应的权益不得解锁,不得解锁的权益由本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对应标的股票后以出资金额与售出金额孰低值返还持
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属于公司;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
标的股票。
  经公司确认,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
[2025]第 ZK10263 号”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为 6,695,600,043.05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解
锁比例为 94.30%。
  (二)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
  持有人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持有人个人绩
效考核结果分为“优”“良”“一般”“待改进”和“强关注”五个等级。个人
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锁比例如下:
 绩效考核结果           优    良     一般     待改进      强关注
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100%           5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持有人当年实际可解锁的权益数量=个人当
年计划解锁的数量×公司层面解锁比例×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持有人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锁的权益因个人
层面考核原因不能解锁的,由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管理委员会可以
将收回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转让给指定的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
让人;如没有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则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
对应标的股票后按照出资金额与售出金额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
由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共同享有或归属于公司;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鉴于本员工持股计划有 1 名持有人离职,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
“第十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的相关内容对其
权益进行处置。除上述情况外,本员工持股计划剩余持有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存在
“待改进”或“强关注”,故对应个人层面解锁比例均为 100%。
   综上,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权益的持有人人数为 49 人,可
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对应的股票数量为 2,169,138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后,由管理委员会确定标的股票的处置方式。锁定期满后,由管理委员会陆续变
现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或者由管
理委员会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出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持有人所
持份额的比例,将标的股票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账户,由个人自行处置。如受法律
法规限制无法过户至个人账户的,由管理委员会统一变现该部分资产,并按持有
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1 名持有人因离职不得解锁的权益将按照持
股计划的约定进行处置。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主体必
须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
用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
   上述敏感期是指: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
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
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上述敏感期应当符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即终止,也
可经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审批程序延长。
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
有人的,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
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1/2
(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
有人的,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
续期可以延长。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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