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8 证券简称:聚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5-086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废止
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
于修订、制定、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
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相关职权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
行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工代表董事 1 名。
行使,删除“第七章监事会”的内容。
的相应调整等。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员办理本次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
事宜,《公司章程》具体内容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在监事会中担任的职务自然
免除,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在此之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按
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
二、本次修订、制定、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制定、废止了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表:
是否提交股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东大会审议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的管理制度
上述制度中,第 1 至 8 项、第 33 至 34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其中,第 1 项、第 2 项及第 33 项为特别决议
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表决通过。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制度全文详见同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