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ST 中地 公告编号:2025-116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
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
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
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安永华明截至 2024 年末拥有合伙人 251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
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4 年末拥有执业
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
会计师超过 1500 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逾 500 人。
安永华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7.10 亿元。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1.8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
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 3 家。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
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
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13 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
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 1 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
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静女士,于 2009 年成
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安永
华明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房地产业、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及居民服务业等。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安秀艳女士,于 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
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及房地产业。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施骁珍女士,于 202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者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
情形。
,内
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0 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573 万元(含
税)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我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5 年度的具
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 2025 年度审计费用。
则。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审计与风
险委员会(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对公司拟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
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
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
立审计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审计与风险
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
的审计机构。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