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7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
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
间。
厦会议室。
(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81 人,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为 5,793,934,8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4843%。
其中: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为 5,769,352,9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1386%。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股东共 779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4,581,904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57%。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的情况
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 780 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 24,582,00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57%。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
所王名扬律师和左雨晴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791,729,1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9%;反对 1,814,8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3%;弃权 390,828 股(其中,因未投
票 默认 弃权 0 股 ), 占出 席 本次 股 东会 有效 表 决权 股 份总 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376,2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271%;反对 1,814,893 股,占出
席本 次股 东会中 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7.3830 %; 弃权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99%。
审议结果:该议案获本次股东会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王名扬律师和左雨晴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该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