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人”)作为北
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或“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导》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
新能源”)募集资金余额拟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关于同意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851 号)核准,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86,193,039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7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45,107,283.3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
人民币 14,745,764.1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30,361,519.14 元。
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 110C000222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
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关于同意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投向
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截至 2025 年 2 月变
项目名称
号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更后承诺投入金额
面向场景化产品的滑板平台开发项
目
ARCFOX 阿尔法 T 车型升级改款项
目
ARCFOX 阿尔法 T5 车型升级改款
项目
ARCFOX 阿尔法 T5 升级改款项目
(增程)
ARCFOX 阿尔法 S5 车型升级改款
项目
合计 800,000.00 603,036.15 610,889.73
注:北汽蓝谷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召开十一届四次董事会、十一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对"ARCFOX 阿尔
法 T 车型升级改款项目"、"整车产品升级开发项目"、"研发与核心能力建设项目"中部分已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项目,进行募投项目结项。项目节余资金一部分用于投向"ARCFOX 阿
尔法 T5 升级改款项目(增程)"、"ARCFOX 阿尔法 S5 车型升级改款项目"、"享界车型项
目"、"MPV 车型开发项目",另一部分用于调增"面向场景化产品的滑板平台开发项目"及
"ARCFOX 阿尔法 T5 车型升级改款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三、本次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募集资金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不影响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子公司将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管理
层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
余额,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控制措施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子公司将暂时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开展,同时可以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款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子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改变存款本身性质,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公司及子公司已建立健全的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能
确保协定存款事项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并确保募集资金安全。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召开十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
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北汽新能源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北汽蓝谷子公司北汽新能源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
款方式存放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子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
存款方式存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款收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
保荐人对子公司募集资金余额拟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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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杨宇威 刘世鹏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