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6 证券简称:容大感光 公告编号:2025-065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以下简
称“中兴华”)。
(以下简称
“立信”)。
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求以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
聘制度》等有关规定,拟聘任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含2025年度财务
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下同),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
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部控制审计工作由立信担任,立信已连续1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所派审计
项目合伙人及其他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续承担公司审计业务均未超过5年),2024
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
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展需求以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
拟聘任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立信将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
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
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
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
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
简称“中兴华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22 人。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
收费总额 22,208.86 万元。
中兴华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5 家。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0,45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
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
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
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行政监管措
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2 次。53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7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4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 人次、
纪律处分 6 人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树, 2013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工作,2024 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过多家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
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兴,2019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 10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0 月开始在中兴华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
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曙晖,1996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 3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8 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 IPO
申报、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
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
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
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
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项目 2024 年 2025 年 增减
收费金额(万元) 不适用 82 不适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对中兴华进行了充分了解,并查阅了中兴华的有关执业证照、相关信息
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为中兴华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
信状况和独立性;同时对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和审查,
同意聘任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
行审议。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