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康众医疗
股票代码: 688607.SH
信息披露义务人1: JIANQIANG LIU
住所及通讯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A2楼、B3楼501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2: 高鹏
住所及通讯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A2楼、B3楼501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3: 苏州康诚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 苏州独墅湖科教创新区(东区)东石泾港路2号润港产业园6号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4: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同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J0029
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询价转让)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
则 15 号》”)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覆盖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众医疗”
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康众医疗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
指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康众医疗
JIANQIANG LIU、高鹏、苏州康诚企业管理咨询服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务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同驰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减少达到5%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的权益变动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告书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准则15号》 指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
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JIANQIANG LIU
性别 男
国籍 美国
护照号码 64260****
住所 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A2楼、B3楼501室
通讯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A2楼、B3楼501室
通讯方式 0512-86860385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是
者地区的居留权
姓名 高鹏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1101071963********
住所 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A2楼、B3楼501室
通讯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18号生物纳米园A2楼、B3楼501室
通讯方式 0512-86860385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者地区的居留权
名称 苏州康诚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4553764158M
苏州独墅湖科教创新区(东区)东石泾港路2号润港产业园6号
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场所
楼10层(1002)室
法定代表人 JIANQIANG LIU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0-04-01
营业期限 无固定期限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JIANQIANGLIU(刘建强)、高鹏分别持有苏州康诚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46.10%、41.64%股权,其他股东合计持有 12.26%
股权。
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同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93X6E8X
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J0029
执行事务合伙人 高鹏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
主营业务 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
资等金融业务)
成立日期 2017-09-01
营业期限 至2037-08-3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执行事务合伙人高鹏持有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同驰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29%份额,其他合伙人合计持有 81.71%份额。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其他国家或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居留权
JIANQIANG
LIU
董事长 男 美国 中国 美国
其他国家或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居留权
高鹏 执行事务合 男 中国 中国 无
伙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均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一致行动人相关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JIANQIANG LIU、高鹏、苏州康诚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
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同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
其中 JIANQIANG LIU、高鹏未参与询价转让。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的苏州康诚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同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于自身资金需求通过
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的计划,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其增加或减少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
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东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的苏州康诚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
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同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询价转让
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 24.53%减
少至 19.2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港区同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 4,700,000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33%)。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汇总如下:
权益种 减持股数( 减持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类 股) 比例
苏州康诚企业管理咨询 询价转让 3,535,000 4.01%
日 普通股
服务有限公司
合计 - - 3,535,000 4.01%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同驰 2025年11月10 人民币
询价转让 1,165,000 1.32%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日 普通股
限合伙) 合计 - - 1,165,000 1.32%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数量及持股比例情
况如下:
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 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数量( 占总股本
数量( 股)
比例 股) 比例
JIANQIANG 合计持有 股份 12,810,000 14.54% 12,810,000 14.54%
LIU 其中:无限售条
件 股份
合计持有 股份 4,110,000 4.66% 4,110,000 4.66%
高鹏 其中:无限售条
件 股份
苏州康诚企 合计持有 股份 3,535,000 4.01% 0 0.00%
业管理咨询
服务有限公 其中:无限售条
司 件 股份
宁波梅山保 合计持有 股份 1,165,000 1.32% 0 0.00%
税港区同驰
投资管理合 其中:无限售条
伙企业(有 1,165,000 1.32% 0 0.00%
件 股份
限合伙)
合计持有股份 21,620,000 24.53% 16,920,000 19.20%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
件 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康众医疗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不存
在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
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JIANQIANG LIU
签署日期:2025 年 11 月 10 日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高鹏
签署日期:2025 年 11 月 10 日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公章):苏州康诚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5 年 11 月 10 日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公章):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同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25 年 11 月 10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投资部,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 上 市 公 司 所 在
上市公司名称 江苏省苏州市
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股票简称 康众医疗 股票代码 688607.SH
JIANQIANG LIU、
高鹏、苏州康诚企业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名 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见正文
称 司、宁波梅山保税港 人注册地
区同驰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有无一致行动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有√ 无□
量变化 人
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人是否为上市
否 为 上 市 公 司 第 一 是√ 否□ 是√ 否□
公司实际控制
大股东[注1]
人[注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 协议转让□
中交易和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可 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
变更□
多选)
取 得 上 市 公 司 发 行 (请注明)
的新股□
其他(询价转让)√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 前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持股数量:21,620,000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 24.53%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拥 持股数量: 16,920,000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 19.20%
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 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
续增持 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
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信 息 披露 义 务 人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是□ 否√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是□ 否√ 不适用□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是□ 否√ 不适用□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注1:信息披露义务人JIANQIANG LIU、高鹏、苏州康诚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同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其中,JIANQIANG LIU持有公司12,810,000股,占公
司总股本14.54%,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注2:信息披露义务人JIANQIANG LIU、高鹏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JIANQIANG LIU
签署日期:2025 年 11 月 10 日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高鹏
签署日期:2025 年 11 月 10 日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公章):苏州康诚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5 年 11 月 10 日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公章):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同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25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