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福建
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云股份”或“公司”)2023 年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对星云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2 号)同意注册,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497,504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发行价格为 24.0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3,700.00 万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
用(不含增值税)944.92 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2,755.08 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4 月 3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5)第 351C000079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
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的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金额
星云储能系统及电池关键部件制造和检测
中心项目
合计 124,769.46 63,700.00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 8,346.06 万元,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49,000.00 万元尚未到期,其余尚未使用
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
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
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
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
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
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
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进行证券
投资等风险投资,不对除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不会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需分
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
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闲置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根据测算,按照最近一年期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LPR)3.00%计算,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预计最高可为公司节约潜在利息支出约 300.00 万元(本数据仅为测算数据,不
构成公司承诺)。因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正常推进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使用不超过 1.00 亿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资金专户。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星云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
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星云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戴劲 吕泉鑫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