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5-063
债券代码:127109 债券简称:电化转债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
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1),公
司将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
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3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楼三楼C3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10 月 2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司章程》《股东
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 1 为特殊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2 和议案 3 为普通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公司将就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明、股
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
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
件、股东账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信函以寄出时的邮戳日期为准)。
楼三楼 B317 董事会工作部。
联系电话:0731-55544048
传真:0731-55544101
邮箱:zqb@chinaemd.com
邮政编码:41110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
件一。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化投票”。
本次股东会的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
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间。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或本人)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
号: )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出席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于本次股东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
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委托人姓名(个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授权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