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66 证券简称:播恩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6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关
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以及《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
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
(一)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已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
露了《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和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公告,并于 2025 年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及职位予以公示。现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
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拟激励对象在
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成为激励对象的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职员工,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对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程序合法、合规,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