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文軒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XINHUA WINSHARE PUBLISHING AND MEDIA CO., LT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11)
將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舉行的臨時股東大會適用的代理人委任表格
(H股股東適用)
與本代理人委任表格相關的
股份數目(附註1)
本人 ╱ 吾等(附註2)
地址為
為新華文軒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H股 股(附註3)的持有人,現
委任大會主席,或(附註4)
地址為
為本人 ╱ 吾等的代理人出席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星期二)上午九時三十分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四川
省成都市錦江區三色路238號新華之星A座舉行的本公司臨時股東大會(「臨時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於該會或
其任何續會上代表本人 ╱ 吾等,依照下列指示就臨時股東大會通告所列決議案投票,如無作出指示,則由本人 ╱ 吾
等的代理人酌情決定投票。
特別決議案 贊成(附註5) 反對(附註5) 棄權(附註5)
本公司章程的修訂建議暨建議取消設置監事會。
本公司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的修訂建議。
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的修訂建議。
普通決議案 贊成(附註5) 反對(附註5) 棄權(附註5)
本公司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訂建議。
本公司關聯交易制度的修訂建議。
日期:二零二五年 月 日 簽署: (附註6)
附註:
填上數目,則代理人委任表格將被視為與以 閣下名稱登記的所有本公司股份有關(無論單獨或與他人共同持有)。
委任一位或多位代理人出席及代其投票;受委託代理人毋須為本公司股東。本代理人委任表格的任何更改,須由簽署人簡簽示可。
對」欄內加上「」或填上 閣下所持有的股份數目;如欲就任何決議案投棄權票,請在「棄權」欄內填上「」號或填上 閣下所持有的股份數
目;如無任何指示, 閣下的代理人可自行酌情投票。
或正式授權人或其他負責人簽署。如屬聯名持有人,則本代理人委任表格必須由本公司股東名冊內排名最先的股東簽署。
票。
文本),必須送達本公司的香港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且須不遲於臨
時股東大會指定舉行時間二十四小時前(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星期一)上午九時三十分)或其任何續會指定舉行時間二十四小時前
或投票表決的指定進行時間二十四小時前送達,方為有效。
人。惟倘超過一名聯名持有人親身或委派代理人出席臨時股東大會,則於本公司股東名冊內排名最先的持有人方有表決權。倘股東委任超過
一名代理人出席臨時股東大會,則該等代理人僅可於按股數投票時方可行使其表決權。
* 僅供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