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44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
被司法轮候冻结及标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朱蓉娟的一致行动人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发
集团”)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 2025 年 11 月 6 日被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司法标记
及司法轮候冻结。
●截至 2025 年 11 月 7 日,国发集团持有公司 691,3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0.13%,其中:被质押的股份数为 512,005 股,被质押的股份数量占
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 74.06%;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为 691,376 股,占其所持
股份的比例为 100%。
●截至 2025 年 11 月 7 日,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56,181,961
股 股 份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为 10.72% , 其 中 : 累 计 被 质 押 的 股 份 数 量 为
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大股东朱蓉娟等的一致行动人,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上海分公司的 PROP 系统查询获悉,国发集团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 2025 年 11 月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被司法冻结/标记的基本情况
股 冻结/标 占其所 占公 冻结/标 冻结/标记 冻结/标记 冻结 冻结 案件号 冻
东 记股份 持股份 司总 记股份 起始日 到期日 类型 申请 结
名 数量 比例 股本 是否为 人 原
称 比例 限售股 因
国 179,371 25.94% 0.03% 否 2025/11/6 / 轮候 南宁 (2025) 追
发 冻结 市青 桂 0103 偿
集 512,005 74.06% 0.10% 否 2025/11/6 2028/11/5 司法 秀区 民 初 权
团 标记 人民 11244 号 纠
法院 纷
国发集团因与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追偿权纠纷,导致其持有的公司
费用为 7,351,765.56 元。
二、国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冻结/标记的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7 日,国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标记
股份的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冻结 累计被标记 合计占其所 合计占公
例 数量 数量 持股份比例 司总股本
比例
朱蓉娟 39,694,885 7.57% 39,694,885 21,000,000 100.00% 7.57%
彭韬 3,472,700 0.66% 3,472,700 0 100.00% 0.66%
广西国发投资 691,376 0.13% 691,376 512,005 100.00% 0.13%
集团有限公司
姚芳媛 12,323,000 2.35% 0 0 0.00% 0.00%
合计 56,181,961 10.72% 43,858,961 21,512,005 78.07% 8.37%
注:“累计被冻结数量”未包含轮候冻结数量。
三、国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年的重大债务违约及诉讼情况
朱蓉娟、彭韬因与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兴东支行(以下简称
“湾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湾行申请了财产保全【案件号:(2025)桂 01 执
保 498 号】,导致朱蓉娟、彭韬分别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38,556,320 股、
候冻结。详见公司 2025 年 11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大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国发集团因与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追偿权纠纷【案件号(2025)桂
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司法标记、持有公司的 179,371 股股份 2025 年 11 月 6 日被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司法轮候冻结,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 7,351,765.56 元。
除上述司法冻结涉及的诉讼外,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 2025 年
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姓名 立案时间 案号 执行金额 执行法院
彭韬 9日 执 9688 号
彭韬 16 日 执 6672 号 院
彭韬 16 日 执 6674 号 院
彭韬 16 日 执 6781 号 院
彭韬 16 日 执 6681 号 院
彭韬 月 11 日 执 13077 号
合计 50,358.08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与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资产、业务、财务、人员、机构等方
面一直保持独立。公司不存在被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占用资金的情形,也不存
在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
份被司法轮候冻结、司法标记所涉及事项与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日常治理及生
产经营产生直接重大不利影响。
(二)目前,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比例较高,
最近一年内因债务问题涉及的执行案件较多、金额较大。若后续大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份继续被司法处置,不排除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可
能,进而对公司股权结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将强化内部控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
和公司治理的稳定,并根据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冻结、标记的进展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
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