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5-086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其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内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一、合同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宏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英新能源”)、
中海海洋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银河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统称
“联合体”)以联合体方式与民乐卓航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签署了《民乐县二期
HYXNY-MLZH-2025001)。在民乐县二期 350MW/700MWh 独立储能电站项目中,宏
英新能源主要负责储能电站方案设计及设备选型、设备供应与集成、软件系统开
发与调试、项目工程管理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84)。
民 乐 卓 航 与 受 益 人 签 订 了 《 买 卖 合 同 》 ( 编 号 :
为买卖合同项下设备的实际供货方。
基于宏英新能源作为民乐县二期 350MW/700MWh 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的联合体
牵头方以及买卖合同项下设备的实际供货方,宏英新能源、民乐卓航与受益人签
署《三方协议》(编号:2025-LX0000007670-001-001-BC01),约定由宏英新能
源基于买卖合同分批向受益人提供银行保函,保函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其与宏英新能源签订的《民乐县二期 350MW/700MWh 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工程 PC
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HYXNY-MLZH-2025001)项下对宏英新能源的索赔权转
让给受益人。如因宏英新能源原因导致民乐卓航违反买卖合同项下相关承诺、保
证、约定、责任或者义务而需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的,受益人有权依据买卖合同的
相关约定直接向宏英新能源索赔。同时,民乐卓航依据买卖合同对受益人的索赔
权亦转让给宏英新能源。目前,该《三方协议》尚未生效,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本次保函开具等事项后生效。
二、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为第三方提供银行保函暨索赔权转让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宏
英新能源为民乐卓航向受益人开具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277,200,000.00 元的银行
保函,具体以实际开具的保函约定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保函开具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开具银行
保函等相关事宜。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生物质
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资产负债率
- - - - - 0.0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资产负债率
民乐卓航与公司及宏英新能源不存在关联关系,民乐卓航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不存在失信或受到惩戒的情况。
四、保函主要内容
宏英新能源分批为民乐卓航向指定受益人提供金额 277,200,000.00 元的银
行保函,具体以保函约定为准。
目前尚未开具具体的保函。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决
定并办理具体保函开具业务。具体保函金额、保函期限以及开具时间以实际提供
的保函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全资子公司为第三方向受益人提供银行保函,同意
民乐卓航将其与宏英新能源签订的《民乐县二期 350MW/700MWh 独立储能电站项
目工程 PC 总承包合同》项下对宏英新能源的索赔权转让给受益人;并同意如因
宏英新能源原因导致民乐卓航违反买卖合同项下相关承诺、保证、约定、责任或
者义务而需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的,受益人有权依据买卖合同的相关约定直接向宏
英新能源索赔。董事会认为,此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风险可控,且有助于促
进公司业务的开展。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开具银行
保函等相关事宜。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参股公司实际
对外担保额度为 49,480.85 万元(含公司代开保函金额),占公司 2024 年度经
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49.84%。除此之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或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