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信诺: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09 16:06: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5-132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
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
门会议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合肥建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合肥建曙”),按照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419,036,598 股计算,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合肥建曙拥有的公司表决权合计将超过 30%,导致合肥建
曙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三)经上市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
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
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鉴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为公司主要股东合肥建曙,本次发行完成后合肥
建曙控制公司的表决权比例将可能超过公司表决权总数的 30%,合肥建曙已作出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其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的相关承诺。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合肥建曙免于发出要约系本次发行的前提,如公司股东大
会最终未通过前述事项,则本次发行将相应终止。因此,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
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本次发行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
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维信诺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