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 2025-032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8 日上午 9:30 在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
路桥大道东一号鑫都国际大酒店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
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10 月 28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
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叶丽君女士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
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
《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取消监事
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
会职权,在董事会中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34)。
二、
《关于制定或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持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与新施行的
法律法规相关条款的一致性,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5 年 4 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的最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并参考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制定
或修订 22 项内部管理制度。逐项表决如下: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票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第 2.01、2.02、2.03、2.12、2.13、2.20 项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制度全文。
三、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
名叶丽君女士、杨九如先生、叶弘历先生、孙九春先生、王正初先生
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
后)。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章程修订为前提条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在新
一届董事就任前,第十届董事会成员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
续履行董事职责。
四、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
名张湧先生、谭勇先生、李挺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章程修订为前提条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在新一届
董事就任前,第十届董事会成员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
行董事职责。
五、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召集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 东大 会 , 会议 通 知详 见 公 司同 日 披露 于 上 海证 券 交 易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临 2025-035)。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叶丽君:女,1981 年出生,中共党员,浙江大学法学学士,英
国约克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工程师。历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
兼杭州分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兼任杭州市
工商联副主席、杭州台州商会会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丽君女士持有股权激励获得的公司股份
弟之女,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没有一致行动关
系;最近五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
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
杨九如:男,1978 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本公司
董事长秘书、办公室副主任、职工代表监事、副总经理、董事兼总经
理。现任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裁,兼任台州市市政工程
协会会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九如先生持有股权激励获得的公司股份
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
叶弘历:男,1992 年出生,英国伦敦国王学院数学与管理金融
专业理学学士。曾先后就职于上海磐石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星创富
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弘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叶弘历先生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叶林富先生与持股 5%以上股东徐爽女士之子;最近
五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
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
孙九春:男,1976 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
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曾就职于上海市市政建设处,历任本公司经营
部经理、技术中心主任、总师办主任、科学技术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董事、副总裁兼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九春先生持有股权激励获得的公司股份
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
王正初:男,1963 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
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 年起兼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浙江腾
达建设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台州腾达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
理、浙江腾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正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05,860 股,其中
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张湧:男,1975 年出生,中共党员,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副
研究员。曾任职于浙江省台州市发改委、浙江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上
海市浦东新区区委办公室、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陆家嘴金融
贸易区管委会、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政策研究局、上海市
浦东新区区委研究室、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现任上海交通
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副院长、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同时
担任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能动力国际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22 年 11 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湧先生与公司
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不存
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
谭勇:男,1975 年出生,民革党员,土木工程专业博士,教授,
博士生导师。
土木工程师,同济大学讲师、副教授。2016 年 12 月至今任同济大学
土木工程学院地下建筑与工程系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谭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谭勇先生与公司
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不存
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
李挺:男,1990 年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副教授。2017
年 7 月至 2024 年 5 月历任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讲师、上海财经大学讲
师。2024 年 6 月至今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2024 年 2 月
至今兼任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挺先生与公司
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不存
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