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筑股份: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专项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08 00:18:0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
     之专项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或“本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股份”、
                            “上市公司”或
“公司”)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涉及行业或企业是否属
于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是否构
成重组上市、是否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等事项进行了
专项核查。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系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原则,通过尽职调查和对上市公司相关申
报和披露文件的审慎核查后出具,以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及有关各方参考。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相关各方提供。提供方对所
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保证资料无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法律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独立财务顾问未委
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中列载的信息
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提醒投资者: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不构成对新筑股份的
任何投资建议和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投资者根据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做出
的投资决策可能导致的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新筑股份董事
会发布的关于本次交易的公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
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
见》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
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以及中国证监会《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
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
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
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
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上市公司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
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对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债
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拟向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出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及其它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
关的资产和负债;上市公司拟向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
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蜀道清洁能源”)60%股权;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拟置入标的资产为蜀道清洁能源 60%股权,蜀道清洁能源主要从事
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和运营,主要产品为电力。按
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蜀道清洁能源所属行业为电力、热
力生产和供应业(D44)。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
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
组的指导意见》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
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
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
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业”
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中的新能源行业。
  二、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是否构成重
组上市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轨道交通业务、桥梁功能部件及光伏发电业务;蜀道
清洁能源亦开展光伏发电业务。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类型属于同行业并购。
道集团;控股股东变更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四川省国资委。
  公司上述控股股东变更,系因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导致,属于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的整体性调整,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
条、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57 号—招股说明书>第七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
律适用意见第 17 号》的规定,可视为公司控制权没有发生变更。
  因此,上市公司近三十六个月内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且本次交易不会导
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综上,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本次交易不
构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交易是否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向蜀道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蜀道清洁能源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四、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相关公告、出具的承诺以及本独立财务顾问项目组查询相关公
开信息的结果,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
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五、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
                郭浩      周浩        王选彤
                杨成浩    吴岳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新筑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