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四
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
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拟向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
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及其它与桥梁功能部件
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同时,公司拟向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蜀道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蜀道清洁能
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道清洁能源”)60%股权并募集配套
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
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情况
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事项 预案/调整前 正式方案/调整后
公司拟向蜀道集团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蜀道清洁能
源 60%股权,其中,蜀道清洁能
源持有的四川路桥城乡建设投资
公司拟向蜀道集团发行股份及支 有限公司 51%股权、黑水县天源
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蜀道清洁能 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四
源 60%股权,其中,蜀道清洁能 川鑫巴河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78%
源持有的四川路桥城乡建设投资 股权,蜀道清洁能源全资子公司
拟置入资产
有限公司 51%股权不纳入本次交 四川铁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持有
易范围(四川路桥城乡建设投资 的四川汉源铁能新能源开发有限
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欣智造科技 公司 100%股权、
四川丹巴富能水
有限公司 100%股权除外) 电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四川
彭州铁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80%
股权、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有限
公司 40%股权不纳入本次交易范
围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一)重大调整的标准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
适用意见第 15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于重组方案
重大调整的认定适用意见如下:
“一、
《重组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股东会作出重大资
产重组的决议后,上市公司拟对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等作
出变更,构成对原交易方案重大调整的,应当在董事会表决通过后重
新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及时公告相关文件。’现就该规定中构成重组
方案重大调整的认定,提出适用意见如下:
(一)拟对交易对象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
大调整,但是有以下两种情况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
整:
标的资产份额剔除出重组方案,且剔除相关标的资产后按照下述有关
交易标的变更的规定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
象之间转让标的资产份额,且转让份额不超过交易作价百分之二十的。
(二)拟对标的资产进行变更的,原则上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
大调整,但是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
调整。
营业收入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均不超过百分之二十;
不影响标的资产及业务完整性等。
(三)新增或调增配套募集资金,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
调整。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证券交
易所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可以提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条件和信息披
露要求的审议意见,但要求申请人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
(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涉及减少交易对象,不涉及新增或调增配套
募集资金,新增不纳入本次交易范围的资产的交易作价、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占蜀道清洁能源相应指标的比例分别为 8.33%、
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主要是出于剥离非主业、经营业绩欠佳或存
在较大合规性瑕疵的资产以提升注入公司资产整体质量的考虑,剥离
的资产对蜀道清洁能源的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不影响蜀道清
洁能源的资产及业务完整性。
综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
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 号》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
大调整。
三、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履行的决策程序
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关于<成都
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同意调整本次交易方案中的标的资产。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战略委员会会前审阅了相关议案,同意议案内容
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调整后的交易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