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5-110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
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召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及《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亦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不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将行使《公司法》规
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监事会主席伍艳秋及监事刘芳芳、丁雪梅在监事会中担任的职务自然免除,《公
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原因,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修订案》
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
取消监事会和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本
次《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的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为准。
三、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最新修订情况,公司拟
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制定、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须提交股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东大会审议
度》
理制度》
上述制定、修订的内部治理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部分制度尚需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次修订、制定后的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文件。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