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晶科技: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08 00: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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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22        证券简称:福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有本公司股份 96,8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0.58%)的控股
股东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
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940.50 万股(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科学院
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以下简称“物构所”)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           96,800,000     20.5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上述计划减持数量
按减持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物构所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
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
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物构所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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