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9 证券简称:安阳钢铁 编号:2025-101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控股
股东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钢集团)出售公司持有
的全部安钢集团永通球墨铸铁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通公司)
(以下简称豫河公司)
永通公司评估价值为 53,989.15 万元,豫河公司评估价值为 41,479.43
万元。公司按持股比例(永通公司 78.1372%股权、豫河公司 100%股权)
计算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83,665.04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
司将不再持有永通公司和豫河公司股权,本次交易对公司损益产生的
影响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是否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是。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安钢集团之间不存在除日常关联交易外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用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补充公司运营资
金,不会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也不会因此对关
联方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控股股东安钢集团出售公司持有的全部永
通公司和豫河公司股权。出售价格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报告和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报告最终评
估值为基础确定,股东全部权益评估金额为人民币 95,468.58 万元,
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83,665.04 万元。本次
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永通公司和豫河公司股权,本次交易对
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二)交易目的和原因
本次关联交易用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补充公司运营资金。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25 年第十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
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程官江、罗大春、付培众依法
回避了表决,其他 6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的议
案。??
(四)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经过股东会批准。
(五)交易情况说明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安钢集团之间不存在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其
他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公司股东安钢集团持有公司 67.86%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安钢集团为公司关联方,
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706780942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薄学斌
注册资本:377,193.64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5 年 12 月 27 日
住所:安阳市殷都区梅元庄
经营范围: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
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
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生
产、销售饮料、纯净水、冷冻饮品、房屋租赁(以上限分支机构凭有
效许可证经营)。经营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冶金产品和副产品、钢
铁延伸产品、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危险品)、冶金辅料、机加
工产品、农副产品(不含棉、烟、茧、粮)生产经营;冶金机电设备
设计、制造和经营,技术服务、协作、咨询服务;利用自有电视台,
发布国内电视广告,承办分类电视广告业务。家电及配件、文体用品、
广电器材的销售;住宿、餐饮、旅游管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招
标投标代理。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河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511,363.57 5,867,837.61
资产净额 1,221,721.46 1,177,136.62
负债总额 4,289,642.11 4,690,700.98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224,487.49 2,469,190.80
净利润 -324,434.06 24,061.89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企业名称:安钢集团永通球墨铸铁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22744051070X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水冶镇永通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向西
法定代表人:张洪亮
注册资本:43,910.2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12-30
经营范围:球墨铸铁管的生产与销售及进出口业务;生产经营:
生铁、烧结矿、球团矿、水渣、焦粉、铸造产品、钢材、机加工产品;
冶金机电设备的制造、修理和经营;冶金机械设备安装及技术服务协
作、咨询、培训;冶金工程的建筑安装;销售:球墨铸铁管件、胶圈、
百货、日杂、化工产品(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除外);房屋租赁。
企业名称:安阳豫河永通球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006987077014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水冶镇永通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向西
法定代表人:周东锋
注册资本:40,4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12-18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铁矿球团产品(经营内容涉及专项审批的,
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永通公司 豫河公司 永通公司 豫河公司
资产总额 208,826.94 40,489.99 204,981.77 38,313.77
负债总额 188,066.00 3,337.92 186,348.38 3,160.56
净资产 20,760.95 37,152.07 18,633.39 35,153.21
项目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 年 1-6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275,984.89 1,610.43 106,329.59 5.78
净利润 -10,991.75 -3,171.89 -2,062.40 -1,998.86
致同会计师事务 致同会计师事务 致同会计师事务 致同会计师事务
审计机构名称 所(特殊普通合 所(特殊普通合 所(特殊普通合 所(特殊普通合
伙) 伙) 伙) 伙)
是否符合条件的审计机
构 是 是 是 是
审计报告意见 标准无保留意见 标准无保留意见 标准无保留意见 标准无保留意见
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永通公司
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编号为致同专字(2025)第 410B021866 号的《审
计报告》;审计了豫河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编号为致同专字(2025)第 410B021867 号的《审
计报告》。
四、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
公司聘请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出售永
通公司 78.1372%股份涉及的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6 月
第 040116 号的评估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权益价值。
部资产及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及负债等。截至评估
基 准 日 , 总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206,255.40 万 元 , 总 负 债 账 面 价 值
结论。
截至评估基准日,在持续经营条件下,安钢集团永通球墨铸铁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19,964.42 万元,评估价值
为 53,989.15 万元,评估增值 34,024.73 万元,增值率 170.43%。其
中,公司持有永通公司 78.1372%的股权,对应的股东权益价值为
(2)
公司聘请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出售豫
河公司 100.00%股份涉及的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编号为国融兴华评报字〔2025〕第
值。
及负债。具体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及负债等。截至评估基准日,
总资产账面价值 38,313.77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 3,160.56 万元,所
有者权益(净资产)账面价值 35,153.21 万元。
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35,153.21 万元,评估价值为 41,479.43
万元,评估增值额 6,326.22 万元,增值率 18.00%。公司持有豫河公
司 100%的股权,对应的股东权益价值为 41,479.43 万元。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安钢集团达成一致并签署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出让方: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目标公司:安钢集团永通球墨铸铁管有限责任公司、安阳豫河永
通球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股权转让及定价
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永通公司的 78.1372%股权、豫河公司的 100%股权转
让予安钢集团。
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国融兴华评报
字〔2025〕第 040116 号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采取资产基础法
评估方法,永通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53,989.15 万元。
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国融兴华评报字
〔2025〕第 040117 号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采取资产基础法评
估方法,豫河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41,479.43 万元。
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确认上述评估结果。
并结合目标公司发展情况,转让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安
阳钢铁转让的标的股权经评估整体作价 83,665.04 万元。具体确定方
式如下:转让标的股权价值=永通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公司持有永
通 公 司 股 权 比 例 + 豫 河 公 司 股 东 全 部 权 益 价 值
=53,989.15*78.1372%+41,479.43=83,665.04 万元。
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确认上述评估结果。
(三)特别约定事项
司的债权债务(包含双方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应收利息、应付利息、
内部借款、内部贷款、内部单位往来等所有往来款项)于股权过户完
成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不限于银行转账、内
部转账、协议抹账、债权债务抵消等方式。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继续为永通公司提供担保,同时由安钢集
团履行相关程序后将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易时将按公平、公开的市场原则进行,并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有关程序,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损害各方的利益。
企业不从事与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业务的生产经营。
(四)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本次交易采取现金支付的方式。安钢集团在市场监管部门变更登
记手续完成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足额支付现金对价的 100%
即人民币 83,665.04 万元。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与本公司存在持续性的关联关系。关联公
司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用于进一步优
化公司资产结构,补充公司运营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
开展,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本次交易而对关联
方形成依赖。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程序符合规定,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开、
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
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损益状况、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
响。??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了
意见,同意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召开 2025 年第十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会议
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关联董事程官江、罗大春、付
培众依法回避了表决,其他 6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该项关联
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尚需经过股东会批准。
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 12 个月内,
公司与安钢集团之间不存在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其
他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