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7 证券简称:理工光科 公告编号:2025-065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2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
当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武汉理工光科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7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4人,代表股份58,026,312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7.97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2,456,55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6.835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0人,代表股份25,569,7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1.1413%。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9人,代表股份256,24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8人,代表股份256,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11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98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3%;
反 对22,867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东 会有 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0.0394 %; 弃权
总数的0.02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16,928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78%。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98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0%;
反 对19,412 股 ,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 的 0.0335%;弃 权
总数的0.03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17,928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5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马玉泉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会议人员和召集人
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方式及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
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