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新华: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08 00: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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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内蒙新华
     股票代码:603230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
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
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
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
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
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
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
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
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
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会议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
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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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如意大厦 11 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 28 号)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现场出席人员到会情况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出具股东会见证意见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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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立信会所”),具体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经
过认真客观的审计工作,立信会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
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会经过审核,认为立信会所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
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信
状况良好,建议公司继续聘任其为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聘期一年。立信会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
明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6)。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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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理财收益进行现金管
理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理
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公司不得使用上述资金从事以证券投资为目的
的投资行为。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
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资产管理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投资产品时,虽然原则上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保本型理财产
品,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甚至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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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
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
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指派专人研究市场行情;负责根据公司营运资
金情况,安排并实施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所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
理业务,规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
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
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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