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时: 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07 22: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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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 东时   公告编号:临 2025-185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书》,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
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 公司尚处于预重整阶段,并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
书,后续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 9.4.1 条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8 日收到北京一中院下发的《通知书》,债权人北京国
丰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
重整价值为由,向北京一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
告如下:
  一、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
丰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
重整价值为由,向北京一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
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
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法
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
临 2025-118)。
编号:临 2025-122)《预重整债权申报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123)。公
司向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请公司债权人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之前(含当日)
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同时,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公司重整投资人,意
向重整投资人应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 17:00 之前按照招募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并缴纳报名保证金。
告》(公告编号:临 2025-149),公司、临时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签署了《重
整投资协议》。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清偿完毕暨公司资金占用整改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145)《东方
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
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皓核字〔2025〕第 00001475 号),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方通过第三方代偿、公司通过转让债权的方式,解决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问题。
审议通过《关于推选“东时转债”受托管理人并授权参与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程序
(如有)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 日披露的《“东
时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164)。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9 日、2025 年 9 月 10 日、2025 年 10 月 10 日披露
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推进各项预重整工作,债权申报与审查、
重整审计、评估等各项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二、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北京一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尚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及时
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履
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无论公司预重整是否成功、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
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
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立案事项尚未收到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42025028 号)。因公司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
决定,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
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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