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2 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5-092
转债代码:118057 转债简称:甬矽转债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29,835,0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 年 11 月 17 日(因 2025 年 11 月 16 日是非
交易日,上市流通日期顺延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
,同意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0,000,000 股,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为
(www.sse.com.cn)上披露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5
名,分别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甬顺芯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顺芯”)、实际
控制人王顺波、宁波甬鲸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宁波甬
鲸”)、宁波鲸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宁波鲸芯”)、宁
波鲸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宁波鲸舜”),限售期为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限售股数量为 129,835,000 股,占截至本公告披露
之日公司股本总数的 31.63%。现限售期即将届满,上述限售股将于 2025 年 11 月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 407,660,000 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62,074,866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5,585,134 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完成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
期的股份归属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增加 752,400 股,本次变更后,公司股份总数
由归属前的 40,766.00 万股变更为 40,841.24 万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甬矽电子(宁波)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5)。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完成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
归属期的股份归属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增加 1,213,530 股,本次变更后,公司股
份总数由归属前的 40,841.24 万股变更为 40,962.593 万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
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1)
。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完成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归属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增加 857,100
股,本次变更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归属前的 40,962.593 万股变更为 41,048.303 万
股 。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9 月 20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
除上述事项外,自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
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及《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
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做出的有关承诺
具体如下:
(一)控股股东甬顺芯承诺
自公司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任何第三
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等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
仍遵守上述约定。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①本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未来持续看好公司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
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②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规
则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
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③在本公司实施减持公司股份时,若本公司仍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时,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届时若修改前述减持规定的,本公司
将按照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定依法执行。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二)实际控制人王顺波承诺
自公司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任何第三人
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等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
遵守上述约定。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至少 6 个月。
①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来持续看好公司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
意长期持有公司股份。
②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规则
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
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③在本人实施减持公司股份时,若本人仍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
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届时若修改前述减持规定的,本人将
按照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定依法执行。
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三)员工持股平台宁波甬鲸、宁波鲸舜、宁波鲸芯承诺
自公司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任何第三
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等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
仍遵守上述约定。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①本企业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持续看好公司及其所处行
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②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规
则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
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③在本企业实施减持公司股份时,若本企业仍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时,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届时若修改前述减持规定的,本企业
将按照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定依法执行。
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关于限售股的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事
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
东已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做出的股份锁
定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
关于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人对公司本次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29,835,000 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 36 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11 月 17 日(因 2025 年 11 月 16 日是非交
易日,上市流通日期顺延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
本次上市
序 持有限售股 股占公司 剩余限售股
股东名称 流通数量
号 数量(股) 总股本比 数量(股)
(股)
例(%)
浙江甬顺芯电子
有限公司
宁波甬鲸企业管
(有限合伙)
宁波鲸芯企业管
(有限合伙)
宁波鲸舜企业管
(有限合伙)
合计 129,835,000 31.63 129,835,000 0
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合计 129,835,000
特此公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