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中青旅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文件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5 年度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2025 年度的审计费用。
董事会内控与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以下意见:
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
计工作的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的
审计服务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建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同意授权
公司管理层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2025 年度的审计费
用,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股东会审议。
附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的说明
附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基本情况的说明
(一)机构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
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
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
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
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商务服务业等,
审计收费 8.54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 家。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事件 诉讼(仲裁)金额 诉讼(仲裁)结果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金亚科技、周旭辉、 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
投资者 2014 年报 尚余 500 万元
立信 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
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 12.29%
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
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
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
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
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
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
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保千里、东北证券、 2017 年 12 月 29 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
投资者 2015 年报、 1,096 万元
银信评估、立信等 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
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
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
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
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
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
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
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徐继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1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起开始在立信执
业,2024 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 7 家 A 股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苏建国,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22 年起成为
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起开始在立信执业,2024
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 2 家 A 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李永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7 年起
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起开始在立信执业,
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徐继凯、签字注册会计师苏建国近三年内未曾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 1 次监督
管理措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永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具体情况为:
姓名 处理日期 处理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情况
徐继凯、苏建国 2025 年 3 月 20 日 监督管理措施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 针对广联达 2023 年度年报审计项目出具警示函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