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0 证券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25-104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1)A 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结算登
记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员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H 股股东登记及出席,请详见公司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向 H 股股东另行发出的股东大会相关通知。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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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大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3)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 √作为投票对象的
议案 子议案数(6)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和 2025 年 11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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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别决议提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1 需特别决议通过,即须由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单独计票提示: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公大楼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2530)。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
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
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联系人:张宇青
联系电话:0575-86255360
电子邮箱:shc@zjsh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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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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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相同意见。
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方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
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7 日下午 3:00。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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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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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三花智能控
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下列表决权。若委托人
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
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 3 项提案进行审议表决: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赞 反 弃
的栏目可
成 对 权
以投票
非累积
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
(3)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
(6)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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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个人股东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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