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石: 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07 00: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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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万里石                   公告编号:2025-060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邹鹏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
总经理邹鹏先生《关于减持公司股票计划告知函》的通知,邹鹏先生目前持有公
司股份 14,985,5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61%,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三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3%。若计划减持期间
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上述股份减持数
量进行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职务        所持股份总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邹鹏    副董事长、总经理                 14,985,545            6.61%
  合计    —                        14,985,545            6.6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月 1 日至 2026 年 2 月 27 日,窗口期不减持)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股)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邹鹏              3,700,000                  1.63%
 合计              3,700,000                  1.63%
  其中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则对上述股份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邹鹏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
市公告书》中所做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于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任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本
人将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16 年 6 月 22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
司股票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人将根据公司股东会批准的《关于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
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就回购股份
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并将根据公
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
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增持公司股票的各项义务。
  (1)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持有公司的
股份,遵守股份锁定期限;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2)减持方式。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
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价格。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
格确定,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格。
  (4)减持期限与减持数量。在锁定期届满后的 12 个月内,本人减持公司股
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5%;在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本人减
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
  (5)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若仍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应
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6)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①如果
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如果未
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在 6 个月内不得减持。③如果未履行上
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④若其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将在获得收入的
  除上述承诺外,不存在后续追加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等情形。本次拟
减持事项与邹鹏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
所《股票上市规则》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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