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3 证券简称:新风光 公告编号:2025-056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济宁博创财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济宁博创”)持有公
司股份 305,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159%;股东许琳持有公司股份 757,0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354%。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济宁博创、许琳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上述减持主体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1)济宁博创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 279,7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78%;
(2)许琳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 757,013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5354%。
上述减持主体的减持价格视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将根据股份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
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济宁博创财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特定股东
持股数量 305,300股
持股比例 0.2159%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305,300股
股东名称 许琳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特定股东
持股数量 757,013股
持股比例 0.5354%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757,013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过去 12 个月内无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济宁博创财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279,7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1978%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79,700 股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79,7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2 月 1 日~2026 年 2 月 27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许琳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757,013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5354%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757,013 股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757,013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2 月 1 日~2026 年 2 月 27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股东许琳、济宁博创所持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
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
守上述承诺。
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
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
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
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
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
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内不得减持。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
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监管及
相应承诺的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同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