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ST 原尚 公告编号:2025-082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运输车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现代汽车氢燃料电
池系统(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汽车”)签订《车辆购销合同》及补
充协议,向现代汽车采购 100 台 18 吨燃料电池翼开启厢式车,含税单价为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金额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不需股东会审议。
? 风险事项:
氢能车辆的运行依赖于氢燃料的稳定供应,氢气成本的波动、供应不足或氢
气价格的上涨都可能影响本批次车辆的运营效率和成本效益。
本次购买燃料电池车是为开拓有相应业务需求的企业客户,若短期内目标客
户开拓速度较慢,或者市场需求预测不准确、竞争加剧等因素可能导致本项目效
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本次购买燃料电池车已与合同对方达成合作共识,但是后续可能存在交付进
度不达预期或受不可抗力影响而延期等风险。
公司将积极关注该合同事宜的进展情况,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
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推动公司车辆结构的清洁化转型,降低碳排放,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同
时开拓有相应业务需求的企业客户,抢占绿色物流新赛道,公司拟与现代汽车签
订《车辆购销合同》及补充协议,向现代汽车采购 100 台 18 吨燃料电池翼开启
厢式车,含税单价为 783,200.00 元/辆,采购数量为 100 辆,含税总价为
?购买 □置换
交易事项(可多选)
□其他,具体为:
交易标的类型(可多
?股权资产 ?非股权资产
选)
交易标的名称 100 台 18T 燃料电池翼开启厢式车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 □是 ?否
是否属于产业整合 □是 ?否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 7832
交易价格
? 尚未确定
?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 ?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
?其他:__政府补助__________
? 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
支付安排
? 分期付款,约定分期条款: 详见本公告第五部分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
?是 ?否
款
(二)简要说明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订<车辆购销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金额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对应交易金额(万
序号 交易卖方名称 交易标的
元)
现代汽车氢燃料电 100 台 18 吨燃料电池翼开
池系统(广州)有限 启厢式车
公司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名称 现代汽车氢燃料电池系统(广州)有限公司
? 91440101MA9W3NN08H 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成立日期 2021/01/15
注册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 1 号 406 房之 225
主要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东吉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 LEE HYUKJOON
注册资本 25745 万美元
主营业务 电池制造;电池销售
现代自动车株式会社 49.9981%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现代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50.0019%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交易标的:100 台 18 吨燃料电池翼开启厢式车
上述车辆在交付时将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
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尚未交付,尚未运营。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尚未交付,暂无具体账面价值信息。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本次交易标的,双方依据出厂销售价格进行协商定价,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确
定。
(1)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名称 100 台 18 吨燃料电池翼开启厢式车
? 协商定价
□ 以评估或估值结果为依据定价
定价方法 ? 公开挂牌方式确定
? 其他: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 7832
交易价格
? 尚未确定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全新车辆,双方依据出厂销售价格进行协商定价。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定价考虑生产成本,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公司确信在本次交易中
所获的价格优惠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合同主体
甲方(购买方):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销售方):现代汽车氢燃料电池系统(广州)有限公司
(二)交易价格
每辆车含税单价为 783,200.00 元,含税总价为 78,320,000.00 元。
(三)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四)支付期限
根据《车辆购销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支付期限为:
付的第二期款后 5 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已收到的第一期款返还至甲方账户;
享有的氢燃料电池车系统补贴款予以支付。不论乙方最终领取到的补贴金额多少,
均视为甲方已按时按约定向乙方支付了第四期购车款中每辆车 300,000 元(大写
人民币叁拾万元整)的付款义务。甲方无需再额外向乙方补足第四期购车款与补
贴金额之间的差额,也不再受原购销合同第四条第 4 款付款时间相关约定限制;
款项为人民币 83,200 元/辆;第六期款项为人民币 100,000 元/辆;第七期款项
为人民币 100,000 元/辆。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每辆车辆行驶里程未达 4 万公里/
年,导致在运营补贴发放期间届满后甲方未能领取到相应年度运营补贴款项或领
取到的补贴金额不足最高额度,甲方仍需按上述约定足额向乙方支付相应周期的
购车款。
(五)交付或过户时间安排
从 2025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分七批次交付完成。
(六)违约责任
合同约定了甲方逾期付款、逾期上牌、逾期提车的违约责任,同时也约定了
乙方逾期返还定金、逾期交车、车辆无法上牌、不履行质保义务的违约责任,同
时约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继续补足,本合同项下所称由
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守约方为追索违约责任而支付的
误工费、差旅费、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保全费用、鉴定费用、担保费用等
所有费用。具体金额双方协商。
(七)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盖章后起生效。
六、购买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购置的氢能车辆,将主要用于开拓具有相应业务需求的企业客户,这有
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增强市场影响力,为后续参与市场竞争奠定坚实基础。
依据产品交付及验收进度,预计对 2026 年度业绩产生积极作用。
同时,本次引入氢能是公司推动传统燃油车辆替换、降低尾气排放污染的重
要举措,目的在于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协同共进。需要关注的是,氢能车
辆的运营依赖于氢燃料的持续稳定供应。若出现氢气成本大幅波动、供应短缺或
价格持续上扬等情况,均可能对本批次车辆的运营效率及整体成本效益产生不利
影响。
(二)本次交易对手方为非关联方,交易完成后不产生新的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会新增同业竞争。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