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5-060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长青环保能源(中山)
有限公司与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已获得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审批同意,尚未完成相关资产的
交割、过户、工商变更等事项,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
续推进情况及时披露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集团”)签订了《关于长青环保能
源(中山)有限公司、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股权并购框架协议》
(以下简称“原
协议”)。公司或公司指定的关联方拟受让长青集团与其全资子公司名厨(香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厨香港”)实际控制持有的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长青能源”)100%股权和长青集团全资持有的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长青热能”)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签订股权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签署了《关于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股权并购
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双方一致决定延长原协议约定的
有效期直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签订股权并购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键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经友好协商,交易双方不再另行签署延长有效期的协议,未来
仍可能就相关事项进行接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股权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青集团就本次交易进行接触,重启交易的协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权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0)。
称“公用环保能源”)与长青集团、名厨香港及上述标的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
以 49,424.25 万元作为对价款受让长青能源 100%股权与长青热能 100%股权,其中长
青能源 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14,973.19 万元,长青热能 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完成本次交易的内部决策程序,并取得合法有效决策文件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长青环
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与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7)。
二、交易进展情况
具的《关于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股权转让事项的复函》,主要内容如
下:
同意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
烧发电厂一二期、三期项目公司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和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
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转让给中山公用环保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并请做好交接工作,特
别是做好股权转让过渡期内焚烧发电厂一二期、三期项目的运行管理,确保项目安全
平稳运行。
公司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与长青集团推进本次
股权转让的付款、交割、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关于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股权转让事项的复函》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