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会 议 材 料
二○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目 录
一、会议议程
二、会议须知
三、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序号 议 案 名 称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时间:现场会议:2025 年 11 月 13 日 14:00
网络投票:2025 年 11 月 12 日 15:00 至 2025 年 11 月 13 日 15:00
网 络投票 系 统: 中 国证券登 记结 算有限 责任 公司 网 络投 票系 统
(https://vote.chinaclear.cn)
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路 2288 号公司会议室
与会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
主持人:董事长崔巍先生
见证律师: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会议安排:
一、参会人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四、宣读会议须知
五、推选监票人两名、计票人两名
六、宣读各议案并审议表决
序号 议 案 名 称
七、股东发言
八、股东投票,由主持人宣布投票表决结束
九、休会;监票人、计票人统计表决票
十、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十一、公司董事会秘书顾怡倩女士宣读大会决议
十二、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四、会议结束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为确保公司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股东大会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顾怡倩女士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
理相关事宜。
二、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
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并填
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
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
五、股东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每位股东发言不超过 2 次,每次发
言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时不进行大会发言。
七、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授权
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
进入会场。
八、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为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九、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
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查处。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最新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亨通光电”
)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现任监事职务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相应解
除,
《亨通光电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对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董
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会议事规则》
)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部门人员
具体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并签署相关文件。
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
理完毕之日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更新制定部分治理
(公告编号:2025-042 号)
制度的公告》 ;公司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董
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会议事规则》
)详见同日披露的制度全文。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议案二
关于更新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
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
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现行部分治理制度(《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
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
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进行了更新制定。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更新制定部分治理
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号);公司修订后的部分治理制度(《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详见同日披露的制度全
文。
报告完毕,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