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华海诚
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61名激励对
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则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
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6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
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32.96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