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5-04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通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编制,H股股东参加本次
临时股东大会,请参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本公司”
或“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
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gf.com.cn)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
会议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涉及融资融券、约定购回、转融通业务相关账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深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等有关
规定执行。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议通过关于授权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 年 11 月 26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时开始;
(2)A 股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6 日(星期三)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6 日(星期三)上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 A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 股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A 股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A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1和附件2);
(2)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gf.com.cn)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会
议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代表及其他中介机构代表;
(5)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全部具有合法性和完备性。具体审议提案如下: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 H 股股份一般
性授权的议案
(一)为践行高质量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证券行业功能性,支持服务实体经
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授予公司董事会关于发行 H 股股份无条
件一般性授权。
具体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给予公司董事会在相关期间(定义见下文)一般性授权,根据市场情
况和公司需要,决定发行、配发及处理公司 H 股股本中之额外股份,并作出或
授予可能需要行使该等权力的售股建议、协议、购股权及交换或转换股份的权力
(包括授权董事会于有关期间作出或授予可能须于有关期间届满后,行使该等权
力的售股建议、协议、购股权及交换或转换股份的权力)。
(2)公司董事会批准配发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配发(不论是否依据购股
权或其他原因配发)的 H 股的面值总额不得超过本议案获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通过时公司已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的 20%。
(3)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行使上述一般性授权时制定并实施具体发行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拟发行的定价方式、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发行数量、发行
对象以及募集资金投向等,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期间,决定是否向现有股东配售。
(4)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批准及签署发行所需、
适当、可取或有关的一切行为、契据、文件及其它相关事宜;审议批准及代表公
司签署与发行有关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配售承销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等。
(5)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及代表公司签署向有关监管机构递交的与发
行相关的法定文件。根据监管机构和公司股票上市地的要求,履行相关的审批程
序,并向香港及/或任何其他地区及司法管辖权区(如适用)的相关政府部门办
理所有必需的存档、注册及备案手续等。
(6)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境内外监管机构要求,对上述第(四)项和第(五)
项有关协议和法定文件进行修改。
(7)授权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在发行新股后增加注册资本及对《公司章程》
中涉及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
关手续。
(8)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将上
述授权转授予公司获授权人士(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共同或分别签署、执行、修改、完成、递交与认可、分配或发行一
般性授权项下股份相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及办理其它相关事宜。
除董事会或授权人士于相关期间就发行 H 股订立或授予发售建议、协议或购
买权,而该发售建议、协议或购买权可能需要在相关期间结束后继续推进或实施
外,上述授权不得超过相关期间。“相关期间”为自本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
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列三者最早之日期止:
(1)公司下一次年度股东会结束时;
(2)本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本议案后 12 个月届满之日;
(3)公司任何股东会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如相关期间董事会或获授权人士已签署必要文件、办理必要手续或采取相关
行动,而该等文件、手续或行动可能需要在上述相关期间结束时或之后履行、进
行或持续至上述相关期间结束后完成,则相关期间将相应延长。
董事会仅在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香港上市规则》或任何其他政府或监
管机构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及规定,并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或
其他有关的中国政府机关批准的情况下方可行使上述授权。
(二)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需要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以上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
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登记
(2)登记时间:2025 年 11 月 20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首层大堂前
台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股东单位公司印章,单位授权委托
书(请见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的
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原
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
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
网站(www.gf.com.cn)向 H 股股东另行发出的会议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会议联系方式
箱:gfzq@gf.com.cn。
编码:510627。
(三)会议费用
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四、A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 A 股股东提供网络平台,A 股股东可以通过深
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2。
五、备查文件
附件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通知。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1: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776,股票简称:
广发证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代理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
二、本人(本单位)表决指示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 反 弃
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
议案
三、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
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本公司股票性质:
□国有法人 □境内一般法人 □境内自然人
□境外法人 □基金、理财产品等
委托人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 股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联系地址及邮编: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联系电话:
注:本授权委托书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制均有效。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
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