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5-078
债券代码:113051 债券简称:节能转债
债券代码:137801 债券简称:GC 风电 01
债券代码:115102 债券简称:GC 风电 K1
债券代码:242007 债券简称:风电 WK01
债券代码:242008 债券简称:风电 WK02
债券代码:242932 债券简称:25 风电 K2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送
达了会议通知及材料,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董
事长姜利凯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
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经认真逐项核查,认为公
司符合现行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关联董事刘少静、肖兰、沈军民、马西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在获得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关联董事刘少静、肖兰、沈军民、马西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节能”)及其一致行动人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节能资本”)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
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
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
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
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关联董事刘少静、肖兰、沈军民、马西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
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且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
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即“发行底价”)。
中国节能及其一致行动人中节能资本不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接受竞价结果并与其他认购对象以相同的价格
认购。如果本次发行没有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中国节能及其
一致行动人中节能资本将继续参与认购,认购价格不低于前述发行底
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
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
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
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
事项,上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 P1。
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
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竞价
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关联董事刘少静、肖兰、沈军民、马西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截至 2025 年 9 月末,公司总股本为 6,440,379,197 股。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1,932,113,759 股(含本数),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数量将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根据相关监管机构最终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上限
和发行价格等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
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以及新增或回购注销限
制性股票、股票期权行权等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
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关联董事刘少静、肖兰、沈军民、马西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及其一致行动人中节能
资本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
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对本次发
行股票的限售期有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的,公司将根据最
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等对限售期进行相应的调整。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
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
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安排。
关联董事刘少静、肖兰、沈军民、马西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股票锁定期满后,将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关联董事刘少静、肖兰、沈军民、马西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
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关联董事刘少静、肖兰、沈军民、马西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360,000.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投资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拟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号 入额
中节能察右前旗(兴和县)50 万千瓦工业园
区绿色供电项目(察右前旗部分)
中节能察右前旗(兴和县)50 万千瓦工业园
区绿色供电项目(兴和县部分)
中节能甘州平山湖百万千瓦风电基地 10 万千
瓦风电 6#风力发电项目
序 募集资金拟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号 入额
合计 466,284.23 360,000.00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
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
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
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
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解决。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
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关联董事刘少静、肖兰、沈军民、马西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方案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
关联董事刘少静、肖兰、沈军民、马西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联董事刘少静、肖兰、沈军民、马西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联董事刘少静、肖兰、沈军民、马西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联董事刘少静、肖兰、沈军民、马西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A
股股票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联董事刘少静、肖兰、沈军民、马西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
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81)。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
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及其一致行动人中节
能资本认购公司本次增发的新股,将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根据公司与中国节能、中节能资本
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及中国节能、中节能资本作出
的相关承诺,中国节能、中节能资本在本次发行中所认购的公司股份,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待公司股东会批准中国
节能及其一致行动人中节能资本在本次发行中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
公司股份后,中国节能及其一致行动人中节能资本符合《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因此,提请股东会批准上述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联董事刘少静、肖兰、沈军民、马西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
股东会批准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规定和股东会决议范围内
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按照监管部门审核意见,结合具体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的
具体方案,包括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
行对象、发行方式、定价方式、认购方式、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方式、签署相关协议或补充协议,以及与本
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
协议、聘请中介机构的协议以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
中的重大合同等法律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签署、报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
报材料和回复监管部门反馈/问询意见,并按照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
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的协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市场情况、政策调整
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
调整;
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根据本次发行的完成情况,修改
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等手续,
向相关部门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托管、限售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授权
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
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
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
可以启动追加认购程序或中止发行;
门对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指导政策或审核要求发生变化,除非法律法规
明确要求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宜;
形,或虽可实施但将给公司整体利益带来重大不利影响之情形时,可
酌情决定调整、延期或终止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计划;
定及要求或客观情形发生变化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
管部门的要求和客观情况,进一步分析、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
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
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适当人士具体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且该等转授权有效期与公
司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期限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关联董事刘少静、肖兰、沈军民、马西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星期四),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
门北大街 42 号节能大厦 A 座 12 层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