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目 录
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 14 点 00 分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海天路 1688 号海天大楼三楼会议
室
一、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同时递交身份证明材
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开始;
三、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并同时宣布参加现场会
议的其他人员;
四、提议现场会议的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董事会秘书宣读《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六、会议审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七、针对大会审议议案,对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提问进行回答;
八、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
九、统计投票表决结果(休会);
十、主持人宣读投票表决结果;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二、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现场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以下
会议须知,请出席会议的全体人员自觉遵守。
一、本次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等相关事
宜。
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大会秘书处查验合格后,方可出席会议。
为保证现场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
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邀请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三、与会者必须遵守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进入会场后,应按照会务安
排及次序就座,并将手机等通讯工具置于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
会议期间,应保持会场安静,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打断与会人员的正
常发言以及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会务组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
查处。
四、股东参加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法定权利,同时
也应履行法定义务。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事先向大会秘书处进行登记。由
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经大
会主持人许可,会议主持人视情况掌握发言及回答问题的时间。
五、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
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不得超过 2 次,每次发言的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时
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
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
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
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
决结果为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审议的议案进
行表决,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本
次会议表决时,请在表决票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
“反对”、
“弃权”三项中任
选一项打“√”,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
票人放弃表决权利,该表决票上对应的股份数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七、公司聘请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 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
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拟不再设置监事、监事会,免去童永红先生、虞文贤先生的监事职务。
公司设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现审计委员会履行原监事
会职责。《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及
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法定代表人由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董事长为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同意公司董事会人数由 9 位变成 7 位。其中,非职工代表董事 6 位,由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 1 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本次章程修订的条款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
件 《 股 东 会 议 事 规 则 》《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2、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公司自身
实际情况,制定及修订的公司部分制度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上述制度全文公司已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