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5-074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11月6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4年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已履
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华海
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
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4年9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建忠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
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2024年10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35)。
(四)2024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五)2024年10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8)。
(六)2024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首
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七)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5年9月26日为预留授予日,以25.77元/股向符
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授予9.9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
(八)2025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江苏华海诚科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由于有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去世,需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处理本次激励计划0.8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
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符 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
酬与考 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的原因
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已
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
务。
特此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