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上海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二、网络投票时间
-9:25,9:30-11:30,13:00-15:0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 138 号 805 室
四、会议主持
董事长张海明先生
五、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开始,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人
数及代表股份总数
(二)介绍出席会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人员情况
(三)推举两名监票人、一名计票人,并宣读议案审议和表决办法
(四)宣读和审议会议议案
上述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五)股东发言、提问及公司回答
(六)现场会议投票表决
(七)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八)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十一)出席董事签署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结束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6 月 2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首席合伙人:曹爱民
行业序号 行业门类
C 制造业
B 采矿业
E 建筑业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A 农、林、牧、渔业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00.00 万元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希格玛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 0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
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建军先生: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合伙人,2011年7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1年开始在希
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上海分所
常务副所长、合伙人。主持参与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国有大中型企业、
金融机构年报审计、专项审计等,具有丰富执业经验。拟从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施煜女士:2020年6月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
殊普通合伙)执业。在公司年报审计、企业改制、专项审计、企业并购重组等方
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拟从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
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邱程红女士: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
理合伙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5
年加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997年12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资格,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在审计、企业改制、
企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拟从2025年起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
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
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希格玛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
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
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的。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
根据 2025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请的中兴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1 年。此期间中兴华坚持独立审计
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2024
年中兴华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
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综合
考虑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经审慎评估及友好沟通,公司拟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希格玛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原审计机构中兴华进行了充
分的事先沟通,中兴华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
的沟通》的有关要求,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现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