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5-114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率超过 70%。
人民币 2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3.32%,本次担
保提供后,公司实际签署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00%,且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的担保。
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在深圳市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
同》,公司为宁波银行深圳分行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盛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深圳盛视”)签订的授信业务合同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债权限额为等值人民
币 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和 2025 年 5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
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为
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事项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
(包括但不限于融资业务(用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
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押汇、远期外汇等)担保、向供应商申请信
用账期的担保、项目履约担保等),其中深圳盛视的担保额度预计为人民币 3
亿元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期限自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重新审议新的担保额度之日止。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审议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
审议。本次担保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对深圳盛视的担保余额为 1 亿元,可用担保额度
为 2 亿元或等值外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东座 8 层 801 之 896 号
备、办公自动化设备、楼宇智能化控制设备、通讯信息设备、电子产品、安防产
品、计算机网络及数据库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弱电智能化系统、智能控制系统、
通信网络系统、信息安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技术咨询、安装维护服务;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经营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4 年末(经审计) 2025 年 9 月末(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0,994,746.94 149,824,405.33
负债总额 104,352,725.15 121,796,996.62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104,352,725.15 121,796,996.62
银行贷款总额
或有事项金额
净资产 26,642,021.79 28,027,408.71
资产负债率 79.66% 81.29%
项目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8,809,276.04 99,180,967.53
利润总额 -349,963.43 1,385,386.92
净利润 -349,963.43 1,385,386.92
(三)被担保人诚信状况
深圳盛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保证人: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
费用。具体业务币种与前述币种不一致的,保证人同意按业务发生当日债权人确
定的汇率价格折算。
期间内,为债务人办理约定的各项业务,所实际形成的不超过最高债权限额的所
有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各类业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
贷款、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银行
保函(担保)、备用信用证、账户透支、出口打包放款、进口开证、提货担保、
进口代付、进口押汇、出口押汇(包括出口商业发票融资)、福费廷、保理、国
内买方信贷业务、发票贴现、贷款承诺、拆借和回购、委托贷款、委托债权投资、
非标准化渠道融资类业务、信用卡授信业务、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及其他本外币表
内外授信业务(包括或有债权业务)。
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
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
他应付的一切费用以及原各方已签订的编号为 07300BY22BMML04 的《最高额
保证合同》项下债务人所有未清偿的债务。
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深圳盛视提供担保,是基于深圳盛视的业务发展需要。
深圳盛视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管理与业务开展有
充分的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审议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额度总金额为人
民币 2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3.32%。本次担保提
供后,公司实际签署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00%,且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未提供对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
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