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目 录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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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进行,提
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参加此次会议的公司股东(或
其委托代理人)、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
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
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
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到达会场,
凭相关证明文件办理签到登记(具体证明文件可查阅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通知)。
四、股东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法定权利,
同时应履行法定义务。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在办理签到同时进行登记,由
公司统一安排发言。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事项提出质询的,应经会议主持
人许可。股东应在与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有直接关系的范围内展开发言或提问,
语言表达应言简意赅,股东发言时间应不超过 5 分钟。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
在股东会上公开外,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议案
表决开始后,会议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本次会议对议案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本次会议表决采用现场投
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
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打“√”表示;未填、填错、涂
改、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无效。
六、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为维护其他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向参加股东
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发放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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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会议由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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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7 日 13 时 00 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航南公路 7588 号公司会议中心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林先生
(四)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会议事项
三、会议议程
(一)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
(二)推选计票人、监票人,发放表决票;
(三)逐项听取、审议议案,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就
上述议案提出的相关提问;
(四)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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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统计表决结果;
(六)宣布表决结果(合并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七)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八)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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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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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的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审议机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
议。
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