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985 证券简称:致远新能 公告编号:2025-063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董事周波、独立董事李烜、独立董事李君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远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
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了支持全资子公司苏州致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邦公
司”)的业务发展,公司为致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
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助于增强公司综合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被担保方目前生产经营稳定,公司
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致邦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5000 万元(含)
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执行金额以银行审批金额为准)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及其子公司签署上述事项相关的法律
合同及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
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张远先生及其配偶王然女士、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张一弛先生及其配偶张馨元女士
(以下简称“关联方”)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包括但不限于
授信、贷款、票据、抵押、融资、保函等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无偿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关联方在保证期间内不收取任何费用,且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对担保事
项提供反担保。公司将结合经营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银行申请,上述担保
方将根据公司融资计划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合同。具体担保金额、担保
期限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及相关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最终协议为准。
该事项的担保期限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担保期限内,
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与银
行办理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或办理上述额度内的一切与信贷(包括但
不限于授信、贷款、票据、抵押、融资、保函、开户、销户、其他等)有关的合同、协
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上
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等”,可以豁免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与本次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张
远先生、张一弛先生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