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5-086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陈铖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21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53%)的董事兼董事
会秘书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2,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38%。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任职情况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368,760,000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拟减持股份
序 股东 拟减持数 股份 减持
占公司总股 减持价格 减持期间
号 名称 量(股) 来源 方式
本比例
根据减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
股权
集中 时的二级 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竞价 市场价格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6 年 2 月
获授
确定。 27 日,窗口期不得减持)
合计 52,500 0.0038% --
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上述股东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承诺履行情况
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
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
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四、相关说明风险提示
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及数
量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减持主体遵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有关情形,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的相关要求。
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减持主体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