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0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
期已届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朝金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朝金波女士将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4 名非独立董
事、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职工董事简历
朝金波:女,199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
年 10 月至 2021 年 9 月任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21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供应链中心副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朝金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朝金波女士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
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
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