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5-071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制药”或“公司”)于近日收
到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内 0303 民初 687
号。乌海市海南区双清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海双清”)诉东
北制药、东药乌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海化工”)、第三人北京华德停
车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德”)合同纠纷一案(以下简称“本案”),
已审理终结。
乌海双清主要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东北制药与被告乌海化工共同赔偿原
告经济损失 32700000 元;2.判令二被告共同赔偿违约利息损失 25145180.14 元,
直到实际付清为止;3.本案案件受理费等依法由二被告承担。
本案起源于 2016 年北京华德诉东北制药、乌海双清的合同纠纷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具体公告编号为 2016-003、2016-016、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经审理,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本院”)作出判决如下:
本判决生效后,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
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331026 元,原告乌海双清负担 210526 元,被告东北制药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
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
事项。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后续公告或定期报告。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诉讼处于一审判决阶段,公司将依法提起上诉,故该诉讼事项对公
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内 0303 民初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